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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輕風光卻淪下流老人!每月生活費僅5446元 女兒免扶養獲准原因曝光

    2025-09-15 11:28 / 作者 綜合中心
    台東一名70旬老翁因長年未扶養妻女,被判免除扶養。示意圖,非事件本人,廖瑞祥攝
    台東縣70歲男子老陳(化名)年輕時意氣風發,曾參與IDF經國號戰機研發,收入穩定,不過,他長年對妻女不聞不問,不僅偶爾才給家用100元、300元,也擅自離職、離婚又離家,時隔35年,如今他僅仰賴每月國民年金5446元過活。對於父女長年親緣疏離,老陳的女兒近年向法院請求免除扶養義務,獲准,可上訴。

    根據民事裁定說明,老陳年輕時在IDF經國號戰機設計團隊工作,收入穩定;1981年10月與盧女結婚,兩人育有2個女兒,不過自孩子出生後,老陳鮮少支付家用,每次最多僅給100元,偶爾300元。

    1989年12月,老陳辭掉工作,自此後未再支付家用,妻子盧女靠保險買賣與賣車和娘家支持,獨自把2個孩子拉拔長大。隔年年中,全家搬到台中,老陳離家出走,1995年1月申請與盧妻離婚,自此之後未再與妻女連繫。

    老陳的大女兒年輕早逝,小女兒心疼媽媽,表示媽媽努力工作但收入微薄,家裡常常無法繳房租,也沒有錢買熱水器和冷氣,冬天向房東借熱水、夏天睡地板散熱,生活過得貧困辛苦。

    小女兒說明,自小身心煎熬,父親從未照顧關心過,現在得知他年邁無收入,不願負擔他的扶養費用,向法院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查證,老陳今年70歲,名下只有42年老車,每月僅依靠國民年金5446元生活,生活難以維持,有受扶養必要,不過,依據證據與相關人說法,法官認為老陳數十年沒有養家且和女兒斷絕聯繫,准許小女兒免除扶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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