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資料照
一名蔡姓律師昨(8/14)在社群透露「在台中地院,驚見中國籍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質疑此例一開將威脅司法安全與國家安全。台中地方法院表示尚未裁定是否可讓中國律師代理出庭,台中地檢署則主動分案偵辦,查明有無不法。
蔡律師在
threads上提到,當時他們當庭反對,這名中國律師卻辯稱「法律又沒禁止」。但《律師法》明文規定,在台灣執行律師業務必須具備台灣律師資格;外國律師須經許可,且不得代理適用台灣法律的訴訟。中國籍律師既不是台灣律師,也不是法律承認的外國律師,直接在法院代理,恐已屬違法執業。
蔡律師認為,該訴訟案的對造奧地利公司與其中國律師是否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才讓中國律師來台灣開庭?這種立場,等同否認我國法律與制度的獨立性,嚴重衝擊司法主權。
蔡律師直言,如果今天容忍,明天就可能開啟先例,讓境外人士繞過資格審查進入我國司法體系,不只侵蝕本土律師專業,更威脅司法安全與國家安全。他強調「這不只是個案,而是台灣律師制度底線被挑戰的警訊!」
對此,據《自由時報》報導,台中地院尚未裁定是否可讓這位中國律師代理出庭。
台中地檢則發新聞稿表示,依《律師法》第114條第1項及第115條第1項規定,在中華民國以外之國家或地區,取得律師資格之律師,為外國律師;外國律師非經法務部許可,並於許可後6個月內加入律師公會,不得執行職務。蔡律師提及情況,「涉有違反律師法之犯罪嫌疑,本署已主動分案,指派檢察官積極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