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匯續強 新台幣強升逾2.8角再創近2個月新高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強化韌性特別條例,明定普發現金1萬元於今年10月底發放完畢,行政院院會今(8/14)日擬討論通過特別條例修正案,將5450億元特別預算匡列上限調高至5900億元,並將普發現金發放時間調整為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執行發放作業,7個月內發放完畢。
《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韌性特別條例)日前完成三讀並經總統公告,共匡列5450億元,其中2350億元將用以普發現金、1500億元用於國土安全韌性、930億元為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新政的經濟支持方案、670億元作為社會支持。
行政院院會今天針對韌性特別條例提出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據了解,適用範圍新增強化電力系統,另外,為加強支持產業、照顧弱勢族群以及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的相關經費,整體經費上限由5450億元提高為5900億元,第1階段將先編列5700億元特別預算,後續200億元額度將保留彈性,視各產業需求編列。
各界關注的普發現金,考量發放現金涉及作業準備、系統設計及民眾領取時間,因此參照前次經驗,預留超過6個月時間供民眾領取,將原先立法院通過的普發現金「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的文字,修改為「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