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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小孩的面吸K菸害兩童「陽性反應」 無良父判關1年定讞

    2025-06-23 12:59 / 作者 侯柏青
    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一名住在高雄的吳姓單親爸爸在前(2023)年4月間,無視小孩吸入毒品煙霧的危險,竟當著兩個小孩的面大吸K菸,其中一名小孩把看到的狀況告訴親生媽媽,社工帶兩個小孩去驗毒後真的驗出陽性反應,孩子隨後被緊急安置。法院審理時,這名無良父聲稱已戒毒,希望法院判易科罰金讓他養小孩,但一、二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吳男1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他將入獄。

    判決指出,擔任廣告看版搭建工人的吳男獨力扶養兩個小孩,他原本就有吸毒習慣,他從2023年4月起到同年7月間,在住處房間的密閉空間裡,當著兩個小孩子的面,將K他命塞入香菸吸食;他也在同年7月下旬到10月間,在其中一個小孩子的面吸K菸。

    小孩子某次把目睹爸爸施用毒品的畫面告訴媽媽,媽媽嚇得通報社工,社工在7月間先採取兩個小孩的毛髮去送驗,結果驗出陽性反應,確認至少有一個小孩的毒品來源和吳男有關;10月間,社工又採集其中一童的毛髮,又驗出陽性反應,確認和吳男有關係。警方介入追查後,當場在吳男房間扣到吸食器等。

    一審考量他承認吸毒,加上兩個小孩都被安置,依兩個妨害幼童發展罪各判7月,合併執行1年有期徒刑。他上訴二審主張判太重,律師則強調他已經認罪,請法院審酌他已經戒毒,現在需要扶養小孩,希望能判處6月,讓他可以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

    二審則認為,他身為父親,卻無視小孩子年紀還小,竟然在同處一室時吸毒,導致小孩子吸入含有K他命的煙霧,況且他妨害幼童身心健全發展長達半年之久,行為非常不應該。不過,二審認為,原審已考量他認罪及告訴代理人求刑意見等,定出兩罪各處7月,已經屬於低度刑,因此,原審訂出的應執行刑1年,量刑並沒有輕重失衡的狀況,據此駁回上訴。

    吳男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定原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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