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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職棒球星郭岱詠酒駕慘了! 涉公共危險「一查有前案紀錄」判4月

    2025-06-10 20:55 / 作者 侯柏青
    前職棒球星郭岱詠(騎機車者)酒駕遭警方攔查。翻攝畫面
    歌手紀曉君前夫、中華職棒前中信鯨隊外野手郭岱詠,今年1/24晚間在新北市吃薑母鴨、喝啤酒到翌(1/25)日凌晨,他早上騎機車趕往棒球場,卻在路上遭警方攔查,測出酒測值達每公升0.5毫克,檢方將他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北地院審酌他曾有前案紀錄卻心存僥倖,判他4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47歲的郭岱詠曾效力中信鯨隊,檢方查出,他在1/24晚上9點就在新北市中和區的薑母鴨店吃飯、喝啤酒,一路喝到翌(1/25)日凌晨兩點,他在上午9點半從景平路的友人住處,騎機車要趕往台北市大直橋下棒球場。

    沒想到,郭岱詠行經台北市基隆路4段、汀洲路口時,剛好碰到台北市文山二分局警方執行路檢勤務攔查,當時警方看到他「面有酒容、身散酒氣」,遂對他進行吐氣酒精濃度檢測,結果測得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0毫克。

    警方將他移送檢方偵辦,郭岱詠應訊時坦承酒駕,檢方依公共危險罪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北院認為,他在2012年間曾有公共危險案件經緩起訴的前案紀錄,仍然沒有警惕,再度酒後駕車,顯然對於法治紀律的服從度低,他在酒後騎車上路,除漠視自己生命、身體安危,也罔顧公眾往來的安全,無端增加用路人之風險。

    北院認為,交通事故動輒造成死傷,潛在危害不言可喻,而且政府大力宣導「酒駕零容忍」,他仍心存僥倖,執意騎乘機車上路,對人車及自身安全造成 之危害很大,行為不可取。

    北院念在他坦認犯行,衡量其碩士畢業、經濟勉持的生活狀況,另考量這次酒駕沒有導致交通事故等情狀,判他4月有期徒刑,折合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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