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發生民宅火警,警方調查後懷疑是製毒引發火警。資料照,讀者提供
新北市淡水18日發生磚造建築物火警,導致1死1傷,事發後2名男子駕駛贓車逃逸被警方攔截,屋內還搜出瓦斯鋼瓶及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檢警懷疑這棟建築物根本是製毒工廠,檢方向法院聲押2名男子,士院今(6/20)裁定羈押禁見。
火警發生在18日晚間6點43分,新北市消防局獲報淡水區忠愛街一棟紅磚造的2層樓建物起火,立即派遣人車到場搶救,現場燃燒約10坪雜物。人員傷亡部分,24歲林姓男子燒成一具焦屍,躺在破裂的瓦斯桶旁,另外,27歲陳姓男子的腳灼燒,意識清醒送淡水馬偕醫院。
火警發生後,有2名男子駕車驚慌離開。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循線於1小時內在三芝區台2線10K處攔截圍捕該車,車上2人都赤裸上身,且身上有燒燙傷痕跡,駕駛車輛也是竊取而來,以涉嫌竊盜案逮捕副駕駛郭男(27歲)以及駕駛陳男(26歲)。
陳、郭供稱,事發當時他們在2樓的客廳打電動,林男和陳男則在房間內,發現火警後趕忙逃走,陳男則表示,他抵達現場、走上樓梯時就發生爆炸,雙腳被火焰灼傷,導致他從樓梯摔落;由於3人說詞不一、避重就輕,且警方在現場發現爆裂瓦斯鋼瓶及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懷疑4人吸毒後精神渙散,不慎引發火災,調查後發現陳男和郭男疑在建築中製造毒品,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士林地方法院表示陳、郭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刑法》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過失致死罪、竊盜罪,嫌疑重大,認為2人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火災發生後陳男及郭男倉皇駕駛贓車逃逸,遭警方逮捕。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