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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撞死嬤2-1】落跑男判11年家屬求「無期徒刑」 乖孫哭了:法官不要心軟

    2025-04-04 09:30 / 作者 侯柏青
    林泰宇案被害阿嬤的外孫要求法官判久一點。侯柏青翻攝
    「我對撞了我最親切的外婆的那位叔叔,你造成的事故讓我非常不滿,難道你沒有聽說過喝酒不能開車,而且你還把我的外婆丟在冷冰冰的馬路上。而且你還直接回家,讓我外婆丟在哪裡,我希望法官不要心軟判久一點。」63歲的江姓婦人前年遭酒駕男撞死,她的外孫慟失阿嬤,在卡片上心痛寫下對司法的期盼。

    23歲宜蘭男子林泰宇沒有駕照,於2023年間在KTV徹夜飲酒狂歡,凌晨自行開車回家時高速撞死騎機車的63歲江姓婦人,而他肇事後竟棄車徒步落跑,迄今沒有賠償,一、二審均判11年,全案上訴三審中。但家屬對這個結果仍感到無比心酸,向《太報》泣訴判太輕,「他無照駕駛又酒駕,等於拿著刀在路上隨機亂砍人,是蓄意殺人,應該要判無期徒刑才對。」

    調查指出,林泰宇並非首次犯下酒駕案件,他早在2021年就無照又酒駕,所幸那次只有副駕駛座的乘客受輕傷,林泰宇最終被判2月有期徒刑定讞,該案沒有鬧出人命,他也沒有獲得警惕。

    2023年10月間,他的人生終於出大事。

    林泰宇在宜蘭縣羅東市KTV飲酒,凌晨4點自行開車回家,當天宜蘭下著雨,他從五結鄉親河路2段由西往東方向行駛,不顧沿路速限僅有60公里,他狂踩油門用「時速133公里」狂飆車,甚至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結果高速撞上對向騎車的江姓婦人,害江婦當場重傷不治,林泰宇的車則滑行撞擊到住家的汽車後才停止。

    林男清晨4點多就肇事後棄車逃逸,徒步走回家躲起來。警方調監視器後,凌晨5點多趕到林泰宇家對他酒測,他的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1毫克。檢方將林泰宇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起訴,一審國民法官認定他要負全部罩責,依酒駕致死判9年半、另依肇事逃逸判2年,合併執行11年。檢辯上訴高院後,高院日前仍判11年,目前上訴三審中。

    酒駕肇事的林泰宇,迄今分毫未賠償家屬,二審仍判11年並裁定續押。侯柏青攝

    沒誠意還瞎掰!家屬火大:應改判無期徒刑

    而本案的一個場景引人注目。林泰宇上訴三審後,高院於今年3/26召開接押庭,當天提訊林泰宇出庭應訊,不料,江婦的小女兒林女悄悄現身旁聽席,她冷眼凝視林泰宇,原本神情輕鬆的他,突然臉色一沉,不停搓手。

    其實,林泰宇在前一次羈押庭時,拼命拜託法官讓他交保50萬元,他表示,自己是真心悔改,希望交保後能跟家屬談和解,爭取三審減刑。但這次,面對家屬無預警到庭旁聽,法官問林泰宇對羈押有沒有意見時,他卻慌忙縮手表示「沒意見」;受命法官短暫離庭和合議庭評議後,旋即宣示延押2月。法官問他「資料要寄到哪裡?」他黯然回答「寄到戶籍地給媽媽。」

    至於林泰宇為什麼臉色大變還放棄交保?

    林女淡淡解釋,「每次我出庭的話,他的態度就會變得好像很守法、很乖的樣子,他今天一開庭的眼神真的『很痞』,但他發現我坐進法庭裡以後,態度馬上就變了。之前法院開庭時,法官如果有傳我們到庭,他幾乎都戴口罩,今天法官沒有必要傳我們,他馬上就不戴口罩了,我猜想,他應該是不敢面對我們…」

    更令人訝異的是,林泰宇在法庭上頻頻道歉喊冤,實際上卻是分毫未賠,這種態度不只是家屬無法接受,也早就惹怒合議庭法官。林女透露,「之前二審開庭的時候,法官(合議庭審判長)就曾經狠狠唸他說,不能用一句『沒有錢』就無要無緊(台語,無關緊要之意),做人要有負責任的態度,不能這樣擺爛…」

    除了法官無法接受,家屬對於「輕判」的質疑也不曾少過。

    林女不解地說,政府一直在提倡「酒駕零容忍」,為什麼這麼嚴重的酒駕,一個人可以沒有任何賠償?家屬也不是真的要林泰宇賠償多少,但這是「誠意」、「做人做事的態度」問題。

    她更吐露,林泰宇不只是沒有賠錢,在法庭攻防時也頻頻找藉口脫罪,例如,他的犯案車速明明高達133公里,他卻狡辯說,「我有看了一下碼表,沒有開到那麼快….可能只有開80幾公里。」律師也主張他「有踩煞車」。這些說法讓家屬完全無法接受。

    林女砲轟林泰宇「說謊」,「如果他當下真的有意識,怎麼可能沒有煞車就把我媽撞成這樣?現場是一個很大很大的彎,是那種如果人在這邊,會看不到對面的道路的彎,那一條路也是他每天會回家的路,他一定就開到這麼快才會撞成這樣…車禍現場,血肉橫飛,令人慘不忍睹。」

    林泰宇在延押庭看到家屬,原本爭取交保的他,突然改稱沒意見。侯柏青攝

    她含淚表示,「判11年還是不夠重,應該要判『無期徒刑』才對,他的酒駕行為是沒有駕照又酒駕,和拿著刀在路上隨機亂砍人一樣,等於蓄意殺人,他開時速133公里,不就是拿著一把刀在路上亂揮嗎?我連開高速公路都不會開這麼快欸!」

    她氣得說,「媽媽是被他逆向行駛撞到….而且那天宜蘭下雨,林泰宇竟然還可以這樣丟車逃回家,他走了很遠很遠,你有查過Google嗎?我大概看了一下,他們家離那裏(案發地點)很遠,他徒步的話,必須走過一座冬山河的橋(利澤簡橋),那是很長很大的一座橋,比淡水那座橋還要長…」

    案發現場的種種因素,讓家屬實在很難原諒林泰宇。「你把我媽媽丟在哪裡?那天宜蘭下雨,當時應該馬上報警救她,更要撐傘在哪裡看顧她、陪她,但林泰宇都沒有做,反而自己跑回家了。國民法官開庭的時候,我有看到密錄器,警察上門的時候,林泰宇在家裡抱著他媽媽的腿哭,警察要抓走他的時候,他還在拜祖先,這些都看在我們家人的眼裡,我覺得他真的是可惡到了一個極致…」

    阿嬤的外孫寫信給最愛的外婆。侯柏青翻攝

    再也過不了母親節!林泰宇被嗆「賠20年命」

    林泰宇的錯,害得年僅63歲的江婦丟掉寶貴性命。江婦對家人而言,是串起家族情感的最重要樞紐,江婦離開後,原本溫暖、和睦的家庭,一夕完全變調。「媽媽在家裡佔很大的份量,她很喜歡熱鬧,是很愛聚會、聚餐的人,她不在了,家族很難在一起聚餐了…」

    林女進一步吐露她心中的媽媽,「她是一個『沒有人會說她不好』的媽媽,媽媽出事的時候,連我先生也崩潰到跪在地上哭,我們家有3女1子,只剩弟弟還沒有結婚,媽媽有8個外孫,即使財力上不富裕,但她只要買東西就是每一個人就有,絕對不會偏心。」

    「今年的母親節馬上又要到了,上次國民法官一審開庭,剛好是母親節的前一周,開庭的時候,我告訴國民法官…這個禮拜大家都要去過母親節….我講這句話的時候,我自己哭了,我相信大家都要去過母親節,那我們呢?你說我怎麼原諒他呢?」她越說越難過,眼淚不停落下來。

    「我媽才60幾歲,還有大好人生,依平均餘命來算,還可以活20年,林泰宇至少要賠我媽20年的命吧。」

    林女說,林泰宇現在才23、24歲,就算服刑11年,出獄時也才30出頭,還有大好人生在,但「11年」這數字,對她的媽媽而言多麼珍貴,爸媽計畫好要去養老,家裡的二樓也剛裝潢好,打算給弟弟娶老婆用,全都計畫好了,媽媽正要享清福而已….

    林女回憶,媽媽生兒育女很辛苦,前3個都是女兒,最後才生下弟弟,她辛辛苦苦的栽培弟弟長大,就是希望他有一天成熟懂事,「她的外孫抱了那麼多個,一直很期待內孫,她上次告訴我說,要去基隆參加婚宴,請我幫她挑一下衣服,她還跟我開玩笑說,以後弟弟要結婚,我就要穿這套去…」

    講到媽媽,林女哽咽到不能自己。

    她說,案發前一天(星期天),她剛好排休假,「老公問我說,難得休息要不要回去看一下爸媽?他問了好幾次,我還是沒回去….那天下午,我有打電話告訴媽媽說,手機已經幫她弄好了,媽媽在煮飯,只簡短回應我『好啦好啦,鍋子快燒掉了』,沒想到,這是我最後一通跟媽媽講的電話….凌晨就接到警察電話,我就這樣子失去她了,案發前一天沒有回去看她,成為我心中最遺憾的事情,如果我回去看她,命運會不會不一樣了?」

    外孫想嬤了,「還有好多事沒一起做」

    謝謝阿嬤在我們還小常常住阿公家的時候照顧我們,對我們都很好,常常自己都捨不得買自己喜歡吃的東西,但是路過街上有看到我們喜歡吃的東西都會買給我們吃。

    我上了大學,阿嬤在我要回家裡之前都會跟我說,「要記得跟阿公說你什麼時候要回去」,也會在要變天跟換季的時候跟我說:「要變天了要穿暖一點」、「冬天要到了,夏天的短袖要帶一些回來」。當我剛起床媽媽打電話來跟我說阿嬤過世的消息…還有好多事還沒有跟阿嬤一起做,也還沒有帶阿嬤出去玩。希望阿嬤在天上可以過得很開心。


    林泰宇案被害人外孫女寫下對阿嬤的想念。侯柏青翻攝


    雖然您不在,但是我還是會想念您煎的魚,小時候我每次放學,您和阿公都會開車帶魚給我吃,每次吃到您煎的魚,我就會覺得很幸福,雖然您沒有看到我成年,雖然我還是很想您的,希望您能在夢裡見我一面….」

    林泰宇案被害人外孫寫下對阿嬤的思念。侯柏青翻攝


    在阿嬤過世後,寶貝外孫們紛紛寫下對阿嬤的想念,紙短情長,家族間的濃烈情感不言可喻。

    這起酒駕案掠奪走的,不只是江婦的性命,也奪走了一個大家族的陽光和笑容,而加害者的刑度,顯然還是無法讓家屬獲得寬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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