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工會痛批,向外送員收取平台接入費、媒合費的做法是名副其實的成本轉嫁。圖為外送員。廖瑞祥攝
針對今日(7/14)由資方組成的 DEAT 數位平台經濟協會建議向外送員收取「媒合費」,作為因應外送專法成本增加的方式,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晚間表達強烈譴責。工會向平台方喊話,不要一邊靠外送員賺錢,一邊還想向外送員收取上班費,這不是平衡,這是名副其實的成本轉嫁。這種吃相真的非常難看。
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今日召開記者會,在專法上路前對政府提出建言;專家呼籲,台灣應重視法規帶來的去彈性化衝擊,並建議思考重塑「使用者付費」機制,倡議外送員適度分攤「平台接入費」,以尋求生態系的新平衡。
Uber Eats 與 foodpanda 兩大平台亦在記者會後揭露專法對平台營運成本的實質衝擊。foodpanda 指出,在考量強制取消疊單、每單獨立計費等法遵因素後,預估平均每單成本將攀升30%至50%。
對此,外送工會質疑,過去270元、300元、320元的高時薪都是平台自己說的,現在245元卻突然變成成本增加,到底增加在哪裡?如果連245元都負擔不起,那過去的高收入宣傳究竟是真實數據,還是招募話術?
工會指出,更諷刺的是,平台一邊喊外送員太多、市場無法負荷,一邊卻持續招募新人,甚至祭出13,000至15,000元高額推薦獎金。如果真的人太多,為什麼還在招?如果真的無法負荷,為什麼還願意砸錢找新人?平台享受人海戰術帶來的利益時,從未嫌過人多;法律要求平台負起責任時,卻開始嫌人太多、成本太高。這不是矛盾,而是雙重標準。
另對於媒合費的說法,工會更直言,外送員自備車輛、自付油資、自負保養維修及交通風險,替平台完成訂單、創造營收,如今竟然還要付費給平台才能工作。「
這不是媒合費,這是課金上班費。這是向勞工收取工作機會費」。更重要的是,勞動部《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明文規定: 外送員不得負擔外送平台業者之經營成本。
工會強調,如果所謂媒合費、平台服務費、管理費等名目,本質上是在轉嫁平台營運成本,工會將要求主管機關立即介入檢視其合法性。
工會痛批,司機替企業工作,企業向司機收費。司機替企業賺錢,企業再向司機收取媒合費。司機替平台送單,企業再從媒合費發薪給司機。這恐怕是全球少見,甚至堪稱獨步全球的商業模式,可笑至極。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嚴正表示,外送員不是提款機,不要一邊靠外送員賺錢,一邊還想向外送員收取上班費,這不是平衡,這是名副其實的成本轉嫁。這種吃相,真的非常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