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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9年定讞!照服員「狂踹頭」害死142公分身障生 判決曝光心痛真相

    2025-03-11 11:05 / 作者 侯柏青
    林玲聲出腳踹踢全被監視器錄下(黑鍵頭處)。翻攝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在台北市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擔任照服員的林玲聲,2022年5月間在照顧有智能及視覺重度障礙的陸姓女院生時,僅因陸女不配合到廁所,她竟3度出腳狠踹身高僅142公分的瘦弱陸女頭部,導致她嘔吐送醫不治。林女不認罪還卸責死者「自己撞到頭」,所幸監視畫面會說話,一、二審認定林女罪證確鑿且考量她迄今未賠償家屬及取得原諒,依傷害致死罪重判9年有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調查指出,原為中國籍的林玲聲,自2021年1月起就在永福之家5樓D區輪班照顧陸女,陸女是智能和視覺極重度的身心障礙者,身高僅142公分,體型非常瘦弱。

    不認「踹人」!照服員:死者常自撞

    2022年5月12日上午9點多,林玲聲因陸女不配合到廁所,在房間至少3次用腳猛踹陸女的左側頭部,害她左側硬腦膜下血腫,而陸女下午3點多癱倒嘔吐,林女將她送往醫院急救,最終陸女因外傷性顱內出血、缺氧性腦病變和併發症,於同年5/27不幸死亡。士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林女。

    歷審法院開庭時,林女都否認犯罪,強調絕對沒踹陸女。

    林女供稱,陸女不管是吃飯喝水都要很多人抓住,也沒辦法自主上廁所,她為了改善陸女的狀況,花了很多時間看教導身障者的書籍,學習怎麼和身障者溝通交流,她也花了很多時間和陸女培養默契,看到她進步時會很開心,發生這樣悲劇,她也很難過。

    林女推稱,陸女會習慣性撞頭、撞手,常撞到滿臉、整隻腳瘀青,不想上廁所的時間也會把頭往牆壁撞,家屬還因此將泡棉黏在牆上防撞。林女的辯護人則主張,從當天的監視錄影畫面看起來,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林女不可能有時間連續踢踹死者3下,除非她是「武林奇才」。辯護人說,林女是照顧陸女比較長的照服員,和陸女關係不錯,沒有傷害陸女的動機。

    暴力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不只她?陸女動輒被拖行、扯髮、強壓灌食

    值得注意的是,林女的辯護人曾調出監視器畫面,證明其他的照服員在案發(5/12)的前7天,也曾出現不當照護可能讓頭部受傷的情形,主張照服員W、C曾分別用「拖行」、「拍打」和「強灌食」等方式不當照顧陸女。

    據蒐證畫面顯示,同年5/6上午,陸女蹲坐在地上,W用右手拍打她的左腦4下;5/7上午,陸女蹲坐在床尾旁,W打了陸女的上半身靠近頭部的位置1下(確切打到位置因被床遮住無法確定)。5/8下午,W為灌食壓坐在陸女身上,W拉住她的頭髮,將陸女的頭部向後壓,接著,W又用手將陸女頭部往前重壓好幾下,沒多久後,W抓住陸女的右手右腳,把她往裡面拖,導致陸女的頭部在地板上拖行。晚間,W又強行灌食並用手拉扯陸女的頭髮、重壓她的前額。

    驚悚的畫面在法院曝光,不過,合議庭勘驗後認定,5/6的狀況僅是「拍打」,力量不算太過猛烈,而其他各次的行為,縱使可能導致陸女的頭受到壓力或碰撞,不過,和陸女的致死原因「頭部左側受撞擊受傷」仍有極大區別,應非其致死的關鍵,因此排除涉案。雖然兩名照服員洗脫嫌疑,但法院調查的內容,已著實讓外界捏把冷汗。

    照服員林玲聲連續出腳踹踢的舉動,全被監視器錄下,林女準備出腳,詳見黑鍵頭處。翻攝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照服員林玲聲連續出腳踹踢的舉動,全被監視器錄下,林女出腳,詳見黑鍵頭處。翻攝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照服員林玲聲連續出腳踹踢的舉動,全被監視器錄下,死者虛弱伸手,詳見黑鍵頭處。翻攝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她無力逃生!家屬慟:林女長期施虐

    在面臨官司時把矛頭指向同事,反觀林玲聲在案發當天到底做了什麼?

    畫面會說話,根據教養院的監視器畫面,林玲聲當時進入寢室後,就一把拉起蹲坐在地上摸著棉被的陸女褲頭,害得瘦小的陸女雙手觸地又坐下,而林女這時候粗魯的用雙手抓住陸女的頭,就直接把她往後「弄倒」。林女隨後竟緩緩舉起右腳,往陸女頭部的方向連續踹踢3次,無力自救的陸女,只能發出陣陣「哀鳴聲」,而一旁的院內人士則扶在門外觀看。

    對嬴弱的院生下了重手,監視器卻錄到,林女完全不以為意,反而直說「走了啦,走。起來,起來,起來,起來,抓好,走」,隨後又蠻橫將躺在地板上的陸女「拉起、坐好」,這也是陸女在教養院的最後時光,沒多久後,她就嘔吐昏倒,送醫後告別她充滿折磨的一世。

    林女應訊時堅稱「沒踹人」,而司法則替無法說話的死者彰顯了正義。

    幸運的是,雖然寢室的棉被擋住了陸女的小小身軀,導致內部監視器無法完全拍到林女踹人的精確全貌,但露出的相關畫面,已經足以讓法院確定,林女踹踢的位置至少是「左側上半身到頭部之間」,絕非她講的「沒踢到」,另外,陸女的病理報告也確定她死於急性顱內出血,這讓歷審法院認定,林女的舉動確實和陸女的死因有直接因果關係。

    陸女胞姊在真相曝光後哀痛地說,妹妹因為青光眼失明,動作上很小心,絕不是莽撞的孩子。「我們(家屬)把照服員當作『照顧的夥伴』,疫情時每星期都去1、2次,從下午一直顧到晚上10點,等妹妹上床睡覺後才離開,我們還幫機構5樓洗廁所、掃地,也會準備水果給照服員,三節禮物更沒少過,『我不知道他們為何在我背後做這些事情…她不是只有當天施虐妹妹』…1個月的錄影帶裡面,我們看不到百分之1,就已經看到林女這麼多施虐行為…」

    家屬的訴訟代理人則表示,林女是「長期」腳踹和甩手揮打死者頭部,從早到晚都在施虐,死者受到的折磨、痛苦絕非常人能想像,而且,陸女是智能及視覺雙重障礙者,對於外界危險本來就很難妥善反應和避免,結果竟遭踹頭致死…林女看到監視器畫面後仍持續狡辯,也不願向家屬道歉,因此建請法院至少判她10年,以敬效尤。

    一、二審法院痛斥,林女只因陸女不太配合,就恣意暴力相向,讓家屬蒙受天人永隔之憾,惡性不輕,審酌她迄今沒有賠償或取得諒解,因此重判她9年有期徒刑,林女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確定入監。

    而悲痛的家屬,在事件之後向林女及管理機構求償1850萬餘元,士林地院今年2/5判林玲聲與天主教耕莘醫療財團法人永和耕莘醫院必須連帶賠償陸女父母482萬4938元;另判陽明教養院賠償陸女父母482萬4938元,共需賠償964萬9876元。全案可上訴。

    最高法院。資料照。陳品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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