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示意圖。pexels
據南韓媒體今天(9/15)報導,酒駕被警察攔檢後立刻灌酒,讓警察無法判斷酒測值超標,原因是否為開車前飲酒,這種奇特的現象陸續在南韓發生,為了遏阻歪風,近期南韓新法上路,刻意用「補喝酒」阻撓酒測的人,最重恐被處以5年有期徒刑。
據《東亞日報》報導,今年6月22日,在南韓慶尚北道龜尾市,一名40多歲男子在飲酒的狀態下開車,遭市民舉報後,男子立刻走到附近的便利商店,買一瓶酒喝下肚,這是藉由「補喝酒」的方式,讓警方無法判斷,駕駛人酒測超標是否為「開車前飲酒」,避免被開罰。
據悉,過去遇到類似情況,警方往往難以提出證明,導致執法困難,但今年6月4日起,有關於「補喝酒」的處罰條例上路,警方得以對龜尾市這名駕駛人立案調查。
根據近期上路的法案,如果駕駛人在酒駕後,故意藉由「補喝酒」的方式,阻撓酒測實施,可處以1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百萬韓元至2千萬韓元(約10萬元台幣至43萬元台幣)的罰金。
去年5月,南韓歌手金浩仲(김호중,音譯)喝酒開車上路,造成事故後,也使用「補喝酒」的方式,導致當時檢方無法以酒駕罪名起訴他,這起事件催生了「補喝酒」的處罰條款,該條款也被稱為「金浩仲防止法」。
不過,自從法案上路後,截至今年9月11日,全國因該條款而立案的,僅有22件,因為根據法條的規定,檢警必須證明犯嫌補喝酒的行為,是「原本就處於酒醉狀態」且「意圖妨礙酒測」,要同時證明犯嫌的狀態和意圖,相當不容易。
也有其他國家意識到補喝酒的問題,例如在挪威,法律明文規定,駕駛結束後6小時內禁止飲酒,從根本上消除「事後補喝酒」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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