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T舉辦「外送產業建言媒體記者會」。圖為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所長朱浩。戴嘉芬攝
台灣外送專法即將於7月21日正式上路,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在專法上路前對政府提出建言;專家呼籲,台灣應重視法規帶來的去彈性化衝擊,並建議思考重塑使用者付費機制,倡議外送員適度分攤「平台接入費」,以尋求生態系的新平衡。
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所長朱浩指出,外送專法雖旨在保障勞動權益,但背後帶來的「排擠效應」已在國際間有實質案例。他引用美國西雅圖法規落地數據,對台灣新法上路後的市場供需與勞動生態提出警示。朱浩指出,西雅圖的實務數據顯示,強制拉高基本報酬從5.37美元大幅拉升至12.52美元,漲幅高達133%,但後續卻引發中小型店家訂單量重挫20%以上、外送員因總訂單萎縮,收入不增反減的連鎖效應。
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認為,專法上路將使平台法定成本顯著攀升,恐引發平台向高效、專職外送員傾斜的「排擠效應」,進而壓縮兼職打工族的生存空間。為重建健康的平台生態系,DEAT 首度拋出「外送員支付平台接入費」之觀念,試圖以此明確釐清外送員在法律上的自營商角色定位。
朱浩分析,在營運效率最大化與成本攀升的夾擊下,平台勢必會採取「優先篩選全職、高效外送員」的合作策略。這意味著,原本外送產業引以為傲的「高彈性」優勢將不復存在,那些利用課餘或閒暇時間進行斜槓兼職、打零工的大學生或高彈性工作者,其接單機會將被排擠並變相剝奪,這也是台灣專法上路後必須正視的副作用。
朱浩進一步拋出重塑「三邊平台健全機制」的觀念。他強調,外送平台是由消費者、商家與外送員共同組成的多邊媒合技術系統,目前消費者與商家均有支付相對應的運費與平台服務費。「外送員同樣是平台媒合服務的高頻使用者,但在台灣過去幾年的市場生長中,卻鮮少討論外送員的付費義務。」
朱浩表示,此項倡議並非要求平台立即向外送員收取特定比例的規費,而是要解決國內爭議已久的外送員「僱傭或自營商」定位問題。
他認為,在國際上,外送員因使用平台技術,常需分攤媒合手續費或系統費。若台灣能適度探討讓外送員分攤合理的「平台系統接入費」,不僅能分攤消費者與商家的轉嫁壓力、平衡三方權益,更能從法律與商業本質上,確立外送員為「獨立自營商」的角色定位,進而讓外送平台從單次交易媒介,轉型為持續創造經濟效率的共贏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