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外觀。 吳馥馨攝
已開徵80年的貨物稅,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部分項目已不合時宜,呼籲檢討;財政部則回應表示,開徵貨物稅目的也有為了促進節能減碳、維護國民健康之目的,另外,檢討與未來評估是否開徵碳稅有關,不宜單就特定稅目分開檢討,應就整體稅制通盤檢討,以並兼顧財政健全。
賴士葆舉例,財政部對飲料品課徵貨物稅,但手搖飲料卻免課徵;對彩色電視機、錄影機、收音機、電烤箱等電器類稅收少,仍維持課稅,因此請財政部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貨物稅稅制書面報告。
財政部表示,貨物稅是基於財政、經濟及社會政策目的,就特定貨物開徵的「特種消費稅」,世界各國均有課徵,我國主要對耗用能源的貨品,例如油氣類、車輛類及電器類開徵;對具有外部不利益的水泥、橡膠輪胎、平板玻璃,以及影響健康的飲料品等7大類貨物課稅。
財政部統計,2024年貨物稅實徵淨額1,613億元,占當年度總稅收占比4.3%。
財政部表示,近年已續配合產業、能源、交通、環境及社會福利政策推動相關貨物稅稅制改革措施,包括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214億元、純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246億元、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883億元、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大型車減徵退還貨物稅145億元、無障礙及長照社福車輛免徵貨物稅25億元。
累計上述相關措施共已減徵及退還貨物稅達1,513億元。
財政部也說明,目前對設廠機器製造的清涼飲料品課徵貨物稅,但對符合國家標準的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與標示具有保健概念及使用劑量限制的機能性飲料,免徵貨物稅,符合維護國民健康,降低肥胖率、減少醫療支出的政策目標及對含糖飲料課稅之國際趨勢。
財政部也說明,依大法官解釋,市售非設廠而以手工或機具調製的清涼飲料品,產量有限,對其課徵貨物稅不符合稽徵成本,與設廠產製的清涼飲料品,係以機具裝填、充入或分裝原物料,大量製造運銷出廠,始再轉售與消費者的情形不同。因此,現行只對設廠機器製造的清涼飲料品課徵貨物稅,未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