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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批中選會「逾法」否決公投 洪孟楷:害怕鞭刑有一天鞭到自己人?

    2026-08-28 18:45 / 作者 周志豪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主持「向人民報告」記者會。廖瑞祥攝
    中選會今(8/28)下午宣布,立院通過的3項公投提案,最終僅核予國民黨主提的核能公投過關,國民黨團主提的鞭刑入法公投與民眾黨團主提的道安公投,則都遭否決。國民黨團傍晚抗議,中選會再次沒收人民公投權。

    國民黨團表示,公投不是中選會送給人民的恩典,而是民主制度賦予人民直接參與重大政策決定的權利,中選會可依法辦理公投、維護選務公平,卻不應把自己變成「民意守門員」,決定哪些民意值得被聽見。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許宇甄指出,鞭刑是否適合作為刑事政策,社會當然可以贊成或反對,公投就是讓人民透過民主程序表達意見,中選會可以依法審查,卻不該直接替人民決定「這個議題不准投」。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也提醒,若執政者認為人民的聲音可被忽略、公投可被擋下、民意可被選擇性看見,那2026年11月28日人民還有一張選票,2028年,人民還有另一張選票。

    鞭刑打詐公投領銜提案人、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批評,中選會今天沒收的不只是一項公投案,更是人民表達意見、參與重大政策決定的權利,究竟要保護詐騙集團到什麼程度?還是害怕鞭刑有一天鞭到自己人?

    許宇甄表示,中選會以我國現行法律無鞭刑制度,認定鞭刑公投屬「立法原則創制」,非「重大政策創制」,但對重大性侵、虐童、詐欺犯應採何種刑罰,本身就是刑事政策與司法制度重大選擇,豈能就把人民表態的門關起來?

    許宇甄也提到,中選會又稱鞭刑違反兩公約,存在人權疑慮,但刑罰制度如何兼顧人權保障、犯罪嚇阻與被害人正義,本就需持續辯論,中選會可提人權疑慮,卻不能因自己對爭議有立場,就沒收人民討論、辯論與表態機會。

    許宇甄批評,把中選會兩個反鞭刑公投理由放一起,更顯前後矛盾,若一項議題重大到涉及司法制度、刑罰政策、基本人權與國際公約,怎最後反被中選會認定「不是重大政策」?

    許宇甄表示,立法院不是要求中選會支持鞭刑,而是要求中選會尊重人民表態權利;獨立機關若從保障民主程序,變成替人民決定哪些議題「可以討論」、哪些議題「連票都不能投」的民意關卡,極度不可取。

    許宇甄說,今天中選會擋下的不只是一項公投,更可能讓台灣社會形成寒蟬效應:只要少數獨立機關委員不認同,人民再強烈的改革期待,都可能連進入公共辯論的資格都沒有。

    洪孟楷質疑,性侵、虐童與重大詐欺,難道不是攸關全民安全與刑事政策的重大公共議題?鞭刑公投由52位立委連署,經立院院會表決通過,具高度公共性與民主正當性,中選會竟僅透過行政審查,直接終結人民表意機會。

    洪孟楷批評,中選會是「辦理公投的主管機關」,不應成「凌駕民意的否決機關」,如今卻直接剝奪兩千多萬人民討論與表決鞭刑公投可能,替人民決定這個議題連投票都不可以,難道人民連主張「亂世用重典」權利都沒有?

    洪孟楷認為,鞭刑公投可針對性侵、虐童及重大詐欺,主張以更積極、更具嚇阻力的刑事政策打擊犯罪,中選會卻連讓人民討論、投票的機會都要剝奪。究竟是在保護被害人,還是在替犯罪者築起保護牆?

    洪孟楷說,人民對於公投案可以贊成,也可以反對;但不能連表達意見的權利都被提前剝奪,中選會今天否決鞭刑公投這項決議,正是台灣民主倒退最具體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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