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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東注意!內政部擬修法限制房租漲幅 拒絕申請租金補貼將挨罰

    2025-09-04 16:43 / 作者 駱肇樑
    內政部研擬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預計在月底提出,未來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行為,違者將挨罰。資料照,廖瑞祥攝
    為解決租屋市場爭議,內政部近日研擬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預計月底提出,未來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行為,違者將挨罰;房東若要漲租,須提前6個月告知,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漲租當月的房租指數年增率。

    內政部今日於行政院會報告「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規劃方向,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本次專案將推動《租賃條例》修法,首先要保障3年租期,房客享訂約及續約合計3年租期,房東僅能因自住收回房屋。董建宏解釋,主要是社宅一次租約也是3年,延長再加3年,這次是對其社宅政策處理,希望房東、房客在租屋第一年若相處愉快,後續續約就是2年。

    除保障租期以外,內政部另還打算限制漲租幅度,續約租金漲幅不得通知當月房租指數之年增率,同時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行為,違者將受罰,政府也將提供免費調解,租屋糾紛可向公所申請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

    董建宏表示,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都非常關切租屋族的權益平等,這個月初會積極跟外界溝通法令修訂,並於收回相關意見後,9月中會在內政部會議討論,並於9月底送至政院審核確認,再送到立院審議。

    針對租金調整試算,董建宏說明,詳細情形須先和外界溝通,但原則上希望房東若要漲租,須在租約屆期6個月前告知房客,且漲租比例不得超過告知當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相關公式會待法令完整、跟外界明確溝通後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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