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辯論會|正方: 核能學者葉宗洸 反方: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翻攝自中選會(中視)
清大核工系教授葉宗洸今(7)日表示,總統賴清德2年前競選期間,在一場對台大學生演講的場合曾表示,會考慮保留核電機組做為緊急供電之用,如今已有台中、興達、大林等多座火力電廠運轉執照到期後改為備用機組,
核電停機後改備用是有什麼難題嗎?葉宗洸並質疑,還是總統當時只是信口開河,糊弄聽他演講的台大學生?曾宗洸又說,核電機組停機後,根本不可能說起動就起動了。而
核三廠2號機才剛停止運轉,應有積極作為,通過管制機關審查,儘快恢復到停機待命階段。至少做到賴總統當時對學生、對全民的宣誓。8月23日將舉辦核三延役公投,中選會今天舉辦第一場電視說明會。葉宗洸在第2輪說明時表示,保留核電機組做為緊急供電來源,這是呼應前美國海軍情報局指揮官的主張,台灣至少保留一座核電機組。恢復核電做為備用機組,不只是單純著眼於用電需求,更有國安考量,至少要有足夠的時間讓美軍做好整備馳援台灣。
針對曾文生在第1輪說明時主張,核三重啟公投應該在台電做好安全檢測、主管機關審查完畢,並向國人說明哪些極端狀況的殘存風險後,再來舉辦公投,進行國人意志展現,這才是正確的程序。
葉宗洸回應表示,
關鍵問題就是行政單位一開始就不想使用核電,也沒有一道程序來做延役評估,才會由在野黨發起這場公投。如果行政院主動要台電進行延役評估,今天就不會有這場公投;遲遲未看到行政單位抱持正面積極的態度,才會逼著人民提公投案來實現這件事。
葉宗洸也以成本結構來說明,台電明知核電每度發電成本約1.5元,但完全沒有著力點,都是因為政府的能源政策所致;只好一直用成本居高不下的天然氣,又要花錢躉購每度6.5元的離岸風電,每度4.8元的光電,台電怎麼能不虧損?
曾文生則在第2輪說明時表示,非核家園政策早已寫入環境基本法了;馬前總統在2011年時也曾宣布核一、二、三廠不延役,換核四商轉;但核四因為客觀原因無法起動。而民進黨執政以來,並沒有更改核電廠運轉執照到期時間,都是順著運轉到原本到期日。今年5月,立法院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才將核電屆期後再申請延役的可能性打開。
曾文生表示,總總賴清德已在今年520演說中提到核能政策三前提,安全確保、核廢有解、民意支持。還有「兩個必須」要做,分別是核安會提出核管法修法後相關子法,這已在上周進行法規預告。
另一個「必須」則是台電公司要依著核安會安全審查程序辦法,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只要子法通過並公告,台電公司會依相關規定啟動自我安檢,這是依循法律規定的工作,也是台電依法進行應有職責的工作。
曾文生也感嘆,核能使用已被簡化成「非核家園」,或者「不是非核家園」;卻把背後一些價值忽略掉了。例如希望不要將使用核電造成的負擔,成為下一代負債;因此台電已在台灣有限資源與環境下,積極尋求核廢料相關解方。
曾文生說,台灣是民主國家,由民意決定一切。過去,台電常說要確保核電機組安全無虞,但如同其他電源開發一樣,各種發電方式都有其正面及可能帶來的副作用,如何將正面效益發揮在需要地方,同時減少其帶來損害,這都要向外界說明。
曾文生表示,過去幾年已多次舉行核電相關公投,他本人也已是第5次擔任反方代表人。核電運轉安全有沒有疑慮?這件事寫在提案上很容易,但要做到過程公開透明,開誠布公的將資訊公開,哪些是若要達成100%安全但成本已不是發電效益所能承擔的,這些都要讓人民在知情的情況下做決定。
曾文生重申,口頭保證安全無虞,沒足夠充分資訊揭露的所講出的安全無虞;和經一定嚴謹程序對外揭露有哪些殘存風險,再請求或教人民意見,再達成一定共識,決定我們要不要承接這些殘存風險,這是完全不同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