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6日將協商《選罷法》覆議案時程。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但行政院認定窒礙難行,已向立法院遞件提出覆議案。立法院長韓國瑜擬於明(2/6)新春團拜後召集朝野協商,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喊話,行政院長卓榮泰應和在野協商,不過,傅崐萁今表示,將要求11日處理覆議案,不邀卓榮泰來報告。
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說,因時間緊迫,建議比照《憲法訴訟法》處理模式,召開談話會、全院委員會,各黨團依比例發言後,就直接表決處理。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被外界視為增加罷免難度。許多罷免團體也趕在修正案公布生效前,進行連署送件。
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2日下午在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民進黨立委李坤城、鍾佳濱、陳培瑜,以及行政院副秘書長王貴蓮等人陪同下,至立法院收發處送出覆議案,不過因是春節年假最後一天,立法院收發科未有人上班,因此一行人將覆議案公文黏貼至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的收發信箱上,表達完成「送達」。
立法院擬於明天下午召集協商,針對選罷法覆議案投票時程與方式進行討論。國民黨團預計速戰速決在11日就處理,避免讓更多藍委在舊制的《選罷法》中成案。
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覆議案是因為行政部門認為窒礙難行,所以送回立院審視,就應該再透過對話,而非直接表決,呼籲在野黨不要創下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