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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切片/總預算大亂象!比小學生加減乘除還不如 立院竟荒謬將審議權拱手推行政單位

    2025-01-22 16:44 / 作者 蘇聖怡
    立法院會今續審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案。 胡家銘攝
    立法院1月21日在冗長的不斷電表決下,三讀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藍白大刀一揮,總預算砍出歷年之最,讓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都出面大喊無法接受,國家將無法正常運作。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總預算違法違憲,絕對無法送出讓總統公告。

    為什麼柯建銘會這麼說,並非誇大其詞。而是現在的總預算刪減數和凍結數額,還沒有辦法精準的精算,這樣送出總統府,確實無法沒有爭議。但藍白黨團會不會正視這個爭議,答案不言而喻,恐怕會如國民的團傅總召所言「又怎樣?你們要怎樣?」。

    依照立法院21日三讀時宣讀的審議結果,歲出部分,列出各委員會減列金額67億3763萬元、保留暨各黨團送院會處理項目減列1068億6162萬9000元,共計減列1135億9925萬9000元,「其餘」依照決議內容,通案統刪「不低於」939億7500萬元。由行政院核實辦理各機關通刪項目之預算調整減列。

    據了解,21日要三讀前,立法院要求行政單位、主計總處算出刪除數字,否則難以計算,因為混亂的審查程序讓試算最終版本一直難產,所以,立院無法送出明確的刪除金額數字。

    到底有多混亂,除了提案說明與提案內容錯置、表決後撤案,甚至是已經宣讀後才撤案的程序亂象,視議事規則於無物,國會審查過程比小學生還不如。

    更多的是,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中第11條、37條規定,同一事項有兩個以上的修正動議時,應就其與原案旨趣距離較遠者,依次提付討論,若無距離遠近者,則依提出之先後;修正動議表決時,同一事項的修正動議,無需再討論及表決。



    這是什麼意思?白話來說,就是預算審查時,款、項、目、節中,若最大的「款」已討論表決,編列在下的相、目、節就不用再處理。但這次的預算表決,不但重複刪除的所在多有,委員會中已刪除的,通案刪一次、個別提案又被刪一次,被刪到變成負數的不在少數。

    舉黨產會為例,黨產處理業務費用,原編列1173萬3000元,當初在委員會時已被刪300萬元,到了二讀程序,再被提案刪除90%(1023萬5700元),小學生都會的加減法可以知道,這樣總共刪掉1323萬5700元,多刪除的100多萬元,要從哪裡找?


    這是國家法定預算,不是你我錢包裡的加減乘除,多退少補,這些掛著廣州暨南大學法學博士班、北京大學國際經濟法法學碩士等的立委諸公們,如此菁英聰慧,難道會不知道嗎?

    更重要的問題來了,依照權力分立原則,行政院有編列、執行預算的權利與職責,立法院則是預算審議權,過去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時,主計總處雖然會協助計算,但這是在立法院已經訂出統刪比例或金額,再由行政單位進行款、項、目分別調整計列,即使是這樣,調整過後的項目,還是要送回立院,由各黨團確認後簽字。

    不論各界怎麼看待統刪是否是陋習,要刪除的項目條次等,最終仍是立院來確定,就是因為審議權在立法院手上。掌握審議權的立法院,自己都不能確定數字,要把責任推給被監督單位行政機關,這不荒謬嗎?去年才要修法擴權的在野立委們,這時候怎麼把自己的權力往外送了?

    更遑論,審議結果中,「其餘」、「不低於」這樣的文字,充滿了不確定性。也因為沒有明確刪減數字,是差短還是有結餘,要舉債多少還是可使用歲計賸餘多少,也沒有數字可以依據。

    立委們也許不是公務機關,可以搞不清楚相關文字的正確使用,但立法院議事處是專業的公務部門,不能不點出問題來處理。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更有「立院活字典」的稱號,所著《議案審議-立法院運作實況》更被視為助理必讀教材,面對這樣的議事亂象,難道不用負起責任,撥亂反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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