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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鼎越抗告成功!北檢認「不法利益111億」扣京華城土地獲准 高院發回更裁

    2024-10-23 20:10 / 作者 侯柏青
    京華城外觀。廖瑞祥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認定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增加容積獎勵20%,涉嫌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地檢署估算不法利益超過111億,向台北地院聲請查扣京華城所在地獲准。得標的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急提抗告成功,高院今天裁定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更為裁定。

    高院裁定主文指出,原審裁定關於准予扣押第3人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不動產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更裁。

    高院表示,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本案興建中的辦公大樓雖經台北市政府核准容積獎勵率20%,但本件是否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所定的「必要時」得扣押第三人財產的要件,原審裁定沒有詳細說明,尚有違誤。

    高院表示,縱使依照檢察官聲請意旨,認定本案犯罪嫌疑人柯文哲、彭振聲協助京華城公司實行「圖利違法行為」,但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第3款所稱取得犯罪所得的第三人,原審裁定沒有妥適說明其認定之理由及依據,也有違誤。

    因此,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為有理由,原裁定關於此部分撤銷發回,全案不得抗告。本案合議庭成員違審判長張惠立、受命法官戴嘉清、陪席法官廖怡貞。

    蒐證指出,威京集團早年取得唐榮鐵工廠舊址,捐地三成後,從「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興建京華城購物中心,事後京華城沒落,威京集團對外招標求售,最後由威京集團裡的中石化子公司、鼎越開發以372億餘元得標。

    檢廉指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了爭取獎勵容積率奔走,2020年2月間,京華城透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找上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轉交陳情信遭拒,同年再透過曉薇找上柯文哲後一路通暢,全案便由上對下「直接交辦」,最後還逆轉通過容積率變更案,一舉達到840%。

    檢廉發現,京華城前後編列4.3億公關費,當京華城取得建照後,沈慶京透過旗下京華租賃等多家子公司,匯款到應曉薇實質掌控的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等慈善協會,金額約4500萬元,以「捐款」為名,行「行賄」之實。

    北檢認為,柯文哲、彭振聲涉嫌共同圖利沈慶京,違法獲得20%的獎勵容積率,因此屬於犯罪所得,經估算後,不法利益為111億7023萬6000元。北檢向北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坐落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土地(即京華城土地),以便日後追徵,北院裁定准予扣押,鼎越不得進行土地買賣、移轉。

    高院今天裁定部分撤銷發回北院,北院將重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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