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6 17:11
前花蓮縣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隊員李坤龍在花蓮強震期間表現優良,被暱稱「救災英雄」,但他2021年間卻捲入地下匯兌獲利2萬3210元,去年底被判2年定讞。花蓮縣政府另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審議,懲戒法院日前判他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可上訴。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