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敏隆
近期博愛座讓位問題產生諸多紛爭,衛福部6月28日預告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草案,計畫將「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使用對象從「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改為「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但是改名及適用對象就能解決紛爭,還是徒增更多的衝突?
博愛座存廢引發論戰,學者批評是「因噎廢食」,不應該是把博愛座廢除,而是把它做得更好,在台灣只是以顏色差異做區分,卻沒有在「機能設計」上考量,對於「博愛座」的討論不該只是在改名,而是檢討規畫設計,如何才能真正協助「有需要的人」。
衛福部修法要將「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並且將適用對象「老弱婦孺」改為「實際有需要者」,台北捷運已實施「優先」概念的「博愛電梯」及「親子友善區」,名稱跟適用對象將不會調整,還是希望旅客可以自發性禮讓協助「更需要」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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