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閃兵案第三波搜索,陳柏霖、修杰楷、張書偉、廖允杰被拘提到案,坦承犯行。
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閃兵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也有立委擬修法逃兵就要關。最高檢察署指,兵役制度公平性為國防安全的重要基石,然而少數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影響民心士氣,因此要求檢察機關加強追訴,,對於惡性重大閃兵案件,檢察官應具體求刑、法院判決過輕時,應依法上訴。
閃兵案件區分不同服役期間的案件數量比較。最高檢察署提供
根據《兵役法》規定,中華民國男子年滿18歲至36歲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然而統計資料顯示,自2009年至2025年9月止,共有2198名役男涉犯「閃兵」案件,其中滯留境外者占最大宗(1012人),另有437人未接受徵兵檢查,417人逾期入營。
值得注意的是,以不正當手段詐稱疾病、偽造或變造醫療證明等方式逃避兵役者,僅48人被查出並移送法辦,對照近期因藝人「閃兵」事件到案人數已達20餘人,顯示此類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的「閃兵」犯罪態樣,目前被查出者,僅冰山一角。
閃兵案件與所有妨害兵役案件的占比統計。最高檢察署提供
最高檢察署指出,2009年迄今,涉犯「閃兵」案件而被起訴的被告共1670人,僅2024年及2025年各有1件判處1年以上,但未逾2年,其他1668 人宣告刑均在6月以下,換言之,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1,可見目前法院對於此類案件量刑過輕。
為此,最高檢察署已函請各檢察機關於偵辦「閃兵」案件,經查明被告犯罪事實明確而提起公訴時,應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如認個案判決量刑過輕,則依法提起上訴。
藝人坤達因閃兵被移送法辦。資料照。廖瑞祥攝
此外,兵役制度本身存在諸多缺失與漏洞。據資料顯示,2023年5月30日修訂後的役男體位區分標準免役率達16%,修訂前的2022年更高達25%。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分析,自2024年義務兵役役期恢復為1年後,「閃兵」案件每年平均件數由2014至2023年間的105.1件增至133.33件,顯示逃避兵役行為有增長趨勢。
為遏止此一情況再度惡化,最高檢察署強烈建議主管機關全面檢討兵役法第32條以下的徵兵處理機制,包括核實體位認定、提高法定刑度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明文規定不得易科罰金,以遏止不法逃避兵役之行為。唯有透過制度改革,才能確保兵役制度公平性,凝聚國民士氣,共同維護國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