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昱涉台鹽綠能弊案,南院裁定交保。資料照片
台鹽綠能弊案,被指控掏空台鹽綠能4億元的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延押期9月26日屆滿,日前於台南地院審理中聲請交保,經合議庭審理後裁定,陳啓昱以600萬元、前台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國際公司實際負責人蘇俊仁400萬元交保,均須電子監控、限制住居。
南院合議庭裁定交保並附帶條件,要求陳啓昱限制住居在高雄市住處,從停押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限制出境期間須接受科技監控;且不得與同案被告、尚未詰問完畢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如陳啟昱未能交保,則從9月27日起延押禁見兩個月。
陳啓昱被控在台鹽董座任內涉圖利土開業者、掏空台鹽,並從中獲得分潤,據悉台鹽及台鹽綠能一共損失近4億元,台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等起訴並具體求刑14年、併科罰金3億元。陳啓昱去年曾經一度失聯20多天,後來律師陪同下到案,從2024年11月25日晚間被收押禁見後一直收押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