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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包庇賭場收賄34萬 新北市金山分局偵查佐涉貪被訴

    2025-08-14 13:26 / 作者 呂志明
    基隆地檢署。呂志明攝
    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莊姓偵查佐,在承辦取締賭博業務時,發現黃姓男子在轄區經營賭場,不僅未加以取締,還前往賭場玩天九牌,並要求黃男逐日給予1萬元做為不取締對價,以此收受黃男34萬元的賄款,基隆地檢署認為莊姓偵查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刑法》公務員包庇他人供給賭博場所聚眾賭博等罪,黃姓賭場業者涉犯交付賄賂罪,刑法聚眾賭博罪,依法起訴。

    另外,前往黃男經營賭場賭博的5名被告,檢察官則為涉犯《刑法》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罪,分別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及各於附加向公庫支付1萬元、1萬元、5,000元、5,000元的條件後給予緩起訴。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自清發現,分局莊姓偵查佐疑似涉嫌包庇賭場,因此報請指揮,基隆地檢署由檢察官周靖婷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科靖紀小組及金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追查偵辦。

    專案小組查出,黃姓業者自2023年12月起到2024年4月止,在新北市金山區三界壇路、新北市金山區仁愛路、新北市金山區豐漁里等多處經營賭場。2024年1月3日起至同年4月1日止,金山分局莊姓偵查佐經指定承辦取締賭博業務。

    莊姓偵查佐在2024年2月間得知黃男在轄區經營數個天九牌賭場,竟然罔顧其警員身分,陸續前往黃姓業者經營賭場賭博天九牌,甚至還還求黃姓業者按日給他1萬元,做為不取締賭場的對價。業者同意後,交付34日共計34萬元的賄款給莊姓偵查佐。

    檢察官調查後為莊姓偵查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之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事務明知違背法令圖利他人、《刑法》第 270 條之公務員包庇他人供給賭博場所聚眾賭博、同法第266 條第1 項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等罪。黃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對於公務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刑法》第 268 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聚眾賭博等罪,將2人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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