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命案主嫌王薀。資料照。李政龍攝
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間偵結「精舍殺人案」,將藝人李威及神秘作家王薀等13人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全案進入國民法庭審理。王江鎮等10名被告以「媒體下標聳動」及「審理耗時」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審。台北地院合議庭評估,依現階段證人至少有31位,詰問恐耗費14490分鐘(241.5小時),光勘驗錄影檔案和交互詰問階段至少需要35天,要完成全部的審理、評議程序至少花費50到60個工作天,預估前後長達3個月之譜,合議庭以案件龐雜及造成國民法官負擔等理由裁定不行國民參審。本案將由職業法官接手審理,值得注意的是,媒體報導不在本次裁定轉軌的理由。
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偵結「精舍殺人案」,認定暢銷書作家、「上師」王薀(本名王江鎮)不滿信眾蔡女少算離婚財產分配,命幹子昀、梁碧茵及游秀鈴等3大貼身護法辦批鬥大會(研討)體罰蔡女,去年7/23晚間召開研討後,蔡女遭活活虐死。女住持吳慧珠等3名信眾則用手推車運屍,王薀找來得意信徒李威串證掩飾犯行,檢方將王蕰等13人依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全案進入國民參審程序。
王薀委託律師主張,本案從偵查起就有諸多偵查內容遭公開,在起訴書裡更曝光細節花絮,多家媒體都用聳動標題朝向他有罪進行報導,有未審先判的預斷存在。他也主張,本案被告有13人,案情複雜,連續開庭將對國民法官的工作和家庭產生巨大影響,且依照最新協商會議的進程,目前10名被告無罪答辯、3人部分否認,檢辯預計傳喚的證人超過28人,需要的審判期日保守估計33天以上,可能會導致國民法官認為有困難而缺席,程序因此空轉。
也有被告主張,本案在偵查程序遭大眾關注與媒體報導,單用被告姓名搜尋,在網路上就有達72500筆搜尋結果,相關內容多帶負面用詞,也有諸多民眾在網路留言辱罵及詛咒,本案已經被妖魔化、遭輿論汙染,難期待公平審判。
藝人李威涉精舍殺人案。資料照。呂志明攝
北院則認為,在國民法官選任程序而言,被告的辯護人可以單獨主張「無理由拒卻」國民法官候選人,推估遭拒卻的國民法官將達到56人,可推算出本案必須通知的候選國民法官高達數百名。如果到場率不如預期,也可能發生重新選任的情形。
此外,就審理階段而言,國民參審程序要密集審理,除非有特別情形,否則應該連續開庭。本案的審理和評議共需50到60天,勢必影響國民法官的工作和家庭生活,候選國民法官也可能拒絕被選任,導致選任困難及空轉。
另以被告人數及起訴罪名計算,光是罪名本身是否成立的爭點就達40項,北院在6/6、6/13進行協商程序後,目前已發現檢察官在羈押庭、延押庭所列的證據達103項,已開示的電子證據光碟高達53片、檔案大小逾68GB。而辯方也聲請調閱許多資料、要求送死因鑑定等。
北院指出,初步估計證人至少有31人,以一般詰問的時間估計,至少得花費14490分鐘,就是241.5小時,還得加上檢察官、13名被告和辯護人表示意見的時間,如果每天密集審理7小時,也要花費35個工作天不斷調查才能結束,這些都還沒加入不爭執事項的人證、書物證的調查時間。北院表示,13名被告中目前多數否認全部犯罪或部分犯罪,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以直接審理為原則,國民法官必須高度專注以確認證人的證詞及當庭反應,每天至多只能安排2到3名證人,加計選任國民法官期日、審前說明、開審陳述、訊問被告、被害人家屬陳述意見、犯罪事實及科刑辯論、被告最後陳述及最終評議等程序,完整走完依倫,保守估計至少需50天到60天之間,以政府機關的辦公日來算,相當要花費3個月的時間才能審完。北院指出,聽取被告和辯護人、檢察官意見後,認為涉案人數多、認事用法困難,參酌公共利益及國民法官負擔、當事人訴訟權益等因素後,裁定不行國民參審。
不過,針對律師團主張的「媒體報導偏頗」等理由,北院則做出不同認定。
北院認為,網路資訊傳遞快速,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涉及被害人生命權喪失,本來就屬國民高度關心的社會議題,不能只因為國民會接觸到不同觀點的新聞報導,就輕率推論他們成為國民法官後就會產生預斷、偏見或用受汙染的心證進行審判。
此外,為了確保可以選出公平誠實執行審判的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如果發現候選人執行職務難期公正,法院也可以依職權或依當事人、辯護人的聲請裁定不選任,檢辯也可以不附理由聲請法院不要選任特定候選國民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如果有事證顯示國民法官無法公正行使職權,法院也可以依職權或當事人書面聲請裁定解任,已經充分保障被告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不能僅憑在偵查或起訴階段有媒體大幅報導,就逕自剝奪國民參審權利。
本案合議庭法官為受命法官兼審判長歐陽儀、法官蕭淳尹及趙書郁。
精舍殺人案,主持推屍回精舍畫面曝光。資料照。讀者提供
精舍殺人案,推屍回精舍畫面曝光,警方搜索精舍逮人。資料照。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