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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死「剴剴」決戰二審! 惡保母律師團單挑「國民參審」瑕疵 高院裁定續押3月

    2025-07-01 17:09 / 作者 侯柏青
    惡保母、姐姐劉彩萱。廖瑞祥攝
    惡保母姊妹虐死「剴剴」案,一審國民法官今年5月重判主嫌劉彩萱無期徒刑、共犯劉若琳18年,檢辯均上訴。高院今召開羈押庭,姊妹的律師團就出招,劉彩萱的委任律師批原審事實認定和國民參審程序均有瑕疵,影響量刑;劉若琳的委任律師質疑原審「訴訟指揮」不當限制辯護人進行辯護、在法律辯論過程打斷辯護人說明。兩姊妹對於羈押反倒沒意見,法官當庭裁定續押3月。

    「剴剴案」引起全國關注,劉彩萱姊妹也提出上訴,檢方則針對劉若琳部分提上訴,檢方認為判18年仍太輕,上訴求重判。北院今天上午提訊劉彩萱姊妹並移送高院,劉彩萱爆瘦出庭,劉若琳則面無表情。

    高院法官問兩人的上訴理由,兩姊妹均交由律師代答,而律師不約而同的將矛頭對準「國民參審制度」,猛轟程序錯誤,顯示檢辯將在二審開闢新的法律戰場。

    惡保母姊姊劉彩萱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戴上腳鐐防逃。廖瑞祥攝

    劉彩萱律師團:本案國民參審有重大瑕疵

    劉彩萱一審全部認罪,但委任律師今天卻主張,要針對罪和刑的部分上訴。律師團表示,在罪的認定部分,原判決認定導致凌虐致死、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的部分傷勢,劉彩萱早已當庭說明「和她無關」。

    法官疑惑地問,裡面有導致罪刑變輕的重大瑕疵嗎?劉彩萱委任律師解釋,劉彩萱並不爭執罪名,但原審判決認定的範圍裡,像是頭部或生殖器的傷勢,劉彩萱都已經說過不是她造成的;此外,原審就「是否行國民參審」以及「證據裁定」部分,程序上有違誤,這都是重大瑕疵。律師團也說,原審認定的犯罪動機也有錯誤,這些都可能影響量刑。

    惡保母妹妹劉若琳。廖瑞祥攝

    惡保母妹妹劉若琳一審判重刑,二審戴腳鐐防逃。廖瑞祥攝

    劉若琳律師團:訴訟指揮不當已違法

    劉若琳的律師團強調,劉若琳要做無罪答辯。其律師單挑原審合議庭「審判長」,主張原審的訴訟程序違反《國民法官法》第46條(編按:該條文為審判長指揮訴訟,應注意法庭上之言詞或書面陳述無使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產生預斷之虞或偏見之事項,並隨時為必要之闡明或釐清。),而訴訟程序的違法,足以影響原判決事實認定。

    律師團表示,本案(審判長)的訴訟指揮,不當限制辯護人進行實質有效的辯護,律師也挑剔說,事實及法律辯論過程中,(審判長)打斷辯護人的說明,始辯護人沒辦法進行完整的法律辯論。

    法官聽完律師主張後,詢問檢方對於羈押的意見。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彩萱姊妹涉犯的3項罪名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兩人羈押原因仍未消滅,為了維護審判的有效進行,建議繼續羈押。

    聽到檢方建議羈押,兩姊妹都面無表情,而且沒有拚交保的意願。劉彩萱淡淡地說「我願意被羈押」,劉若琳則說「可以羈押」。

    法官當庭諭知,由於兩姊妹涉嫌重罪,有逃亡可能性,加上有家人在國外定居,恐有逃亡疑慮,因此裁定繼續羈押3個月。

    剴剴在周保母家時,原本健康、活潑可愛。翻攝臉書北市幼童受虐案-連署嚴懲失責單位。

    剴剴在周保母家時非常正常。翻攝林姓親友臉書

    無辜剴剴被凌虐丟命!劉彩萱謊稱「溢奶」

    調查指出,1歲半男童「剴剴」透過兒福聯盟轉介,於2023年9月1日起離開疼愛他的周保母處,改由和兒盟合作的劉彩萱照顧。而劉彩萱及同為保母的妹妹劉若琳竟狠心凌虐,不但長期體罰「裸體」只穿尿布,還逼他如「軍人般稍息」罰站,甚至將剴剴「對折塞入水桶」,動輒打罵,甚至弄斷4顆牙。

    不只於此,兩人屢次綁縛剴剴,每天只提供一餐剩菜剩飯打成的泥及混雜碎鍋巴餵食。無辜的剴剴在劉家僅待了115天,於同年12/23晚間倒下,劉彩萱將他丟在電腦房後,翌日凌晨發現他沒了呼吸,送醫不治。

    劉彩萱案發後向檢警謊稱剴剴「溢奶噎死」,幸虧檢方根據「良心外傭」Mira提供的錄影和照片證據,再從兩姊妹手機裡找出大量凌虐簡訊,認定兩人凌虐剴剴,檢方去年4月依成年人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凌虐兒童妨害自由致死及傷害兒童致死等3罪起訴,全案依照《國民法官法》審理。

    北院國民法官開庭時,引發全國關注,劉彩萱一開始不認罪,還誣指剴剴罵髒話、行為異常,後來見無法抵賴伏首認罪;劉若琳則主張無罪,將所有責任全推給劉彩萱。一審痛批兩人「以虐取樂」,重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創下國內虐童案最高刑度;劉若琳則判處18年。

    剴剴案引發大批民眾上街聲援,要幫小生命討公道。資料照。廖瑞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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