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資料照片
新北市一名人妻控訴,遭公公性侵得逞,即使她跪地念經文仍未能阻止。日後,她因金錢問題與丈夫爭吵,兩人雙雙墜樓身亡。由於沒有其他補強證據,加上人妻已離世,公公一審獲判無罪,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維持一審無罪。
人妻和丈夫、公公同住,她控訴2021年間遭到公公侵犯,她曾跪在地上念經文反抗,仍被對方得逞,也曾被公公亂摸,不得已只好替對方口交,事後還向親友訴苦「他說爸爸抱抱女兒,就性侵了」等語。
公公否認有侵犯行經,辯稱人妻有施用毒品習慣,他曾提醒對方,導致她心生不滿才捏造這些事,使得家庭失和,親子關係惡化,他之後也搬出去居住。
人妻另有酗酒、罹患憂鬱症等情況,曾有自傷想法。同年3月間,她與丈夫為了金錢問題大吵,雙雙自殘,隨後人妻自頂樓墜樓身亡,丈夫隔天也從頂樓墜落身亡。
一審認為,人妻與親友皆稱她遭到公公侵犯,不過人妻對時間、地點、方式等細節未明確說明,沒有其他補強證據,如驗傷單、LINE對話紀錄等,人妻與丈夫均已死亡,也無法對質、詰問,因此於今年1月宣判公公無罪。
檢方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原審並無不當,駁回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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