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鄭鴻威。呂志明攝
南部名律師鄭鴻威,在擔任詐欺集團辯護律師時,涉嫌將警詢、偵查筆錄洩漏給詐團首腦不僅如此,他還南北串連多名律師替詐團進行全方位服務,只要詐團成員落網,就隨時指派律師到場,教導集團成員在面對檢警調追查時如何趨吉避兇,台北地檢署去年起訴17名律師、1名法官,2名鄭的得力助手後,又查出還有4名律師與鄭鴻威共謀。
台北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吳怡蒨,今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涉案的王姓、胡姓、張姓、黃姓等4名律師的事務所及住居所共9處地點,並通知4名律師及鄭鴻威及鄭的助理林佳毅等6人到案,全案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之指揮組織、後段之參與組織、《刑法》第132條第3項之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方向偵辦。
律師鄭鴻威助理林佳毅。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在偵辦以連姓男子為首的詐團「銀河車隊-美國」詐欺案件時,從集團成員查扣的手機中發現竟然有警詢及偵查的筆錄,深入追查後才發現是律師在下指導棋,因此就律師涉案的部分,另行分案偵辦。
檢察官在深入追查後發現,鄭鴻威自2023年間加入「銀河車隊-美國」詐欺集團,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律事務,內容包含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當下與檢警的應對,與遭查緝後由其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的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並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的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的贓款數額等資訊,同時告知集團成員,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力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欺集團的存續運作。
檢察官持續追查發現,鄭鴻威為了拓展版圖,分別在台中找了合作律師賴季倉、台北則找了黃耕鴻,將涉及詐團的案件派給2人,另外又找好友李昊承幫忙,提供名下帳戶及虛擬錢包紅鄭鴻威使用,作為收受詐欺集團支付報酬使用,自2023年8月17日起至同年12月1日止,李昊承總共兌換新台幣並提領共計1270萬4901元,並轉匯1216萬6500元至鄭鴻威個人帳戶,差額53萬8401元為李昊承的報酬。
不僅如此,鄭鴻威還找了政大的學弟林佳毅擔任助理,負責帳房及派案工作,當鄭鴻威被收押後,他還透過自己的辯護律師連繫林佳毅,要林以他的帳密登入Telegram聯繫客戶,同時交辦尚未被偵辦的同夥律師,繼續承接詐團陪偵案件。
檢察官在順藤摸瓜後,清出15名與鄭鴻威合作的律師,由鄭或該律師事務所大帳房林佳毅安排擔任車手辯護人,其中楊雅涵有10案、李明潔3案、張作詮3案、朱一品13案、黃耕鴻8案、賴季倉11案、曾彥鈞4案、官厚賢4案、廖瑞銓3案、陳漢笙24案、蔡崇聖11案、鍾燦鴻4案、李佳玟3案。另外由賴季倉轉派的2名律師林聰豪10案、湯建軒6案。
檢察官調查後為鄭鴻威等16名律師及其助理林佳毅、好友李昊承等18人分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洩密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去年5月間依法提起公訴。
橋頭地院前法官石育恩。資料照。侯柏青攝
在偵辦過程中,檢調又查出橋頭地方法院前法官石育恩,在任職期間,明知大學死黨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竟利用購買房屋等名義,替鄭鴻威將贓款340萬元漂白,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石育恩涉犯《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另外鄭鴻威及其受僱律師楊濟宇則涉犯《刑法》洩密罪,另與與石育恩共同涉犯洗錢罪,去年9月間將3人依法追加起訴。,目前全案正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檢調深入追查又發現4名律師與鄭鴻威共謀,在搜證告一段落後,於今日再度發動搜索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