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恐怖的性侵累犯!連8旬女鄰居也不放過。台南市一名性侵累犯,先前曾犯下8起持凶器性侵案而入獄,雖曾接受過強制治療,但他去年再度犯案,持菜刀毆打已經高齡80歲的女鄰居性侵得逞,甚至還拿手機拍攝過程,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將這名恐怖的惡狼判處14年徒刑定讞。
根據了解,陳姓嫌犯1979年開始,不斷以駕駛贓車、持水果刀、西瓜刀、鐮刀、菜刀及鐵棍等凶器,於甘蔗園、工寮、宮廟、草叢等地,傷害、拘禁分別為10歲至18歲未成年女子並性侵,手段殘忍且毫無人性,被害人數至少8人。陳男因此遭判刑7年到19年定讞,多次進出監獄,也不斷接受強制治療,但仍持續犯案。
根據判決書,陳嫌2024年8月21日上午8時許,向8旬女鄰居佯稱住處有對方的信件,女鄰居就隨陳男到住處前,陳男拿起菜刀欲抱對方,女鄰居拒絕,陳男用菜刀毆打對方頭部,女鄰居抱住大門狂喊「救命」。最後陳男二度性侵得逞,過程中還拿手機拍攝照片。
受害的女鄰居不勘受辱,偵查中表示希望法院判處陳男死刑,別再出來害人,里長也向法院陳情,陳男危害鄉里,已造成鄉民惶惶不安,請求從重量刑。
法院認為,陳嫌素行極端不佳,自10歲至80歲以上,無論是幼、長均是陳的犯罪對象,陳無視女鄰居高齡80歲以上及性自主決定權,任由女鄰居哭喊至聲嘶力竭,嚴重侵害身體及性自主法益。一、二審均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為照相罪判陳14年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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