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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鍾文智落跑燒檢方!合議庭年初加保5千萬准了「赴港開會」 裁定曝檢「恐知情」

    2025-03-31 21:21 / 作者 侯柏青
    法庭判決示意圖。本報繪製
    鮑魚聞人鍾文智被判30年5月定讞後落跑,究責矛頭指向高院合議庭在檢方「不知情」下,去年10月逕自加保讓鍾免延長科技監控。但已有兩起裁定出現檢方「知情」的可能性,一是合議庭去年12月境管裁定就提及鍾文智「免戴電子手環」;二是合議庭今年初受理鍾文智聲請赴港3天參加「綠色能源峰會」,在檢方表明「沒意見」的狀況下,裁准鍾文智加保5千萬元出境3天,跡象顯示檢方有可能事先掌握狀況,這把火已逐步燒向檢方。

    鍾文智今年3/12被最高法院判刑確定,檢警當天即刻啟動防逃措施,意外發現他聞風落跑,介入調查後發現,鍾文智原本遭法院交保8000萬,而高院合議庭去年10/14竟准他加保2000萬後不予延長科技監控,鍾文智早已順利拆掉電子手環,成為落跑關鍵。

    司法院發現,合議庭做出這項決定時,沒有當庭向當事人宣示,也沒有製作及公告正式裁定書送達檢察官,僅於去年10/14以「審理單代替裁定」,即逕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直到今年3/28才補行製作「略式裁定」後上網公開,違反《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宣示及裁判書製作的規定。

    外界質疑,合議庭「未送達、未公告、未宣示」,導致裁定未發生效力,檢方無法提起抗告。高院今天上午緊急召開自律委員會究責,傍晚決議,建議用院長名義將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但這把究責之火除了燒向高院,也逐步擴及檢方。據了解,高院去年12/16審酌是否延長鍾文智的出境出海限制時,曾聽取檢辯意見,最後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裁定內容白紙黑字提及「被告(指鍾文智)前經本院併施以接受電子手鐶之科技設備監控,『嗣於屆期後業已解除』。」

    高院裁定曝光,鍾文智今年1月繳5000萬獲准出境香港,檢察官曾表示「沒有意見」。讀者提供


    此外,鍾文智在去年10月成功解除科技監控的限制後,去年12/30也曾向合議庭遞狀暫時解除限制出境,他聲稱為了要協助我國企業達成「碳中和」目標,達成產業發展與淨零排放間之平衡,已於全台各地協助相關企業發展綠色能源,著有實績,因此獲邀在今年1/13到香港親自出席該公司舉辦「大灣區碳中和新趨勢峰會」並擔任主講人。鍾文智因而聲請合議庭解禁,希望裁准他在1/12到1/14間,由曾任高雄地方法院法官的律師朱世璋擔任保證人,全程陪同其出入境香港並參加峰會行程。鍾文智還提出相關會議資料、邀請函等證據給合議庭。

    合議庭審酌,他去參加峰會具有「公益性」,不適合用電話、傳真、網路或視訊等方式替代出席,有親自參與的必要性,加上律師朱世璋也向合議庭表明願意擔任保證人,他承諾會和鍾文智搭同班機往返並住相同飯店,朱世璋也向合議庭掛保證,假使鍾文智沒有依期返台,他願意接受律師懲戒委員會的相關懲戒。

    而合議庭有在裁定中註明,「承辦檢察官陳稱,對於被告聲請於前揭特定期間,准予暫時解除限制出境,『並無意見』…」等語。

    合議庭審酌鍾文智之前已經交保1億元(含解除電子監控之2000萬),決定命他再交保5000萬作為擔保出境的保證金,並自他返台後的1/15起繼續恢復限制出境出海(發還5000萬元)的禁令。鍾文智在繳交5千萬元後順利出境,實際上,他也於1/14乖乖遵期返台,合議庭裁准發還5000萬元。

    這個准許暫時出境的裁定,最終因鍾文智乖乖返台而免去一場院檢大危機,但這個裁定也透露出,鍾文智從去年起就一步步「試水溫」取得院檢信任,種種跡象更顯示,檢方在過程中,似乎也無法完全撇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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