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女公關歌喉案審結,被害人家屬喊話判劉柏葳死刑。資料照。李政龍攝
男子劉柏葳去(2025)年7月得知前女友、谷姓女公關聲請保護令獲准,竟埋伏台北市信義區夜店地下停車場,57刀瘋殺谷女,事前曾輕蔑吐露「保護令只是一張紙」。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天辯論,谷女家屬喊話「判死刑」,家屬委任律師黃中麟揭穿劉男的「恐怖情人」行徑,直言他因復合不成預謀殺人,犯後卸責還醜化死者,毫無減刑理由,應該判死。北院訂於周五(7/24)宣判。
檢方查出,21歲男子劉柏葳和夜店女公關谷女去(2025)年初短暫交往並在台北市租屋同居,他於5/14家暴谷女後,谷女翌(5/15)日在妹妹陪同下報警、聲請保護令並搬離同居處,豈料劉男竟死纏爛打,多次到谷女住處及工作地點堵人求復合。
警方在7/30傍晚告知劉男北院核發保護令,他在晚間旋即租車前往谷女工作地點的停車場埋伏,見到谷女後殘殺57刀,事後還冷靜繳停車費、還車,然後再騎車逃往宜蘭外公家,遭警方循線逮捕。檢方依家暴殺人罪起訴,全案由北院國民法庭審理。
和谷女情深的妹妹強調,死刑是最好的判決。資料照。侯柏青攝
兩度鞠躬家屬,母女側身撇臉北院今天進行最關鍵的量刑辯論,谷女的媽媽、妹妹、奶奶及阿姨全都到場,希望為谷女討公道。
上午由身為訴訟參與人的谷女媽媽、妹妹陳述意見。兩人痛陳,希望判處劉柏葳極刑(死刑),而同樣身為訴訟參與人的谷女爸爸雖缺席,但他也透過委任律師黃中麟念出一封信,谷爸以土城謝姓男子當街殘殺妻姨案為例,希望「保護令不再只是一張紙」,一定要讓劉男付出死刑代價。
檢察官建請法院「至少判無期徒刑」、劉柏葳的委任律師則主張,他仍有復歸社會的可能性,建請法院判有期徒刑16年。
至於這場審判的主角劉柏葳,表面上認罪,骨子裡卻堅稱因為「討債」臨時起意殺人,否認「求復合未果」預謀殺人,他還在鑑定及開庭時大肆汙衊死者,毫無任何和解動作。
不過,劉柏葳在今天的辯論庭變了張臉,他最後向在場的家屬深深兩鞠躬,另向合議庭全體法官鞠躬,再向旁聽席的民眾鞠躬,他在四鞠躬後不忘強調,自己是因為「情緒控制不當」才犯案,他感到很抱歉。谷媽、谷妹看到他鞠躬,氣到直接側身撇臉懶得甩他,谷媽還低聲向律師痛罵「我不接受」。被害人委任律師黃中麟今天直指劉柏葳應判死刑。資料照。廖瑞祥攝
嚴重暴力傾向:家暴、剪爛物品、奪命Call委任律師黃中麟起身告訴國民法官,劉柏葳的真正為人。
他描述,劉柏葳和谷女曾在去年1月短暫交往到5月,這場感情,在劉男5/14掌摑谷女導致臉腫流鼻血並剪爛其私人精品後,交往關係就停止。北院於7/28正式核發保護令,轄區警員在7/30傍晚6點10分打電話通知劉柏葳這件事,他旋即在晚間8點41分殺掉谷女。
黃中麟秀出幾張照片,揭露劉柏葳的暴力傾向「非常嚴重」,他不但剪斷谷女的Dyson吹風機,也剪爛谷女衣服,甚至將谷女的衣服亂塞進櫃子,還弄壞一堆化妝品。而兩人分手後,劉男不斷在半夜「奪命連環call」騷擾,還跑到谷女住處及工作地點堵人糾纏,讓谷女「躲無可躲」。
谷女曾申請保護令,劉柏葳卻撂話「不過是一張紙」。資料照。取自當事人社群平台
犯罪動機:復合不成預謀殺人他直指,劉柏葳的犯罪動機為「復合未果而預謀殺人」。鑑定報告顯示,劉柏葳面對情感挫敗時,具有「高度報復」傾向,他的友人也出庭證稱,劉男其實講了很多次「要殺掉谷女」、「谷女打不過他」,劉男更曾揚言,「保護令只是一張紙」,「根本沒差,我不在意。」
他語氣激昂地說,當天在谷女進入停車場後,劉柏葳「短短1分鐘狠殺57刀」,更冷血拖行棄置谷女在沒人的樓梯間「任其死亡」。他在犯案後火速還車,連夜騎機車走北宜公路跑回宜蘭五結的老家躲藏,還沿路棄置兇刀,顯然下手前早就有周延計畫,絕對是「預謀犯案」。谷女27歲花樣年華,卻在停車場被奪命。左圖取自當事人社群平台/右圖讀者提供
沒人性!「刀刀致命」棄置樓梯間而劉柏葳的態度呢?黃中麟說,他迄今描述谷女的仍是強烈的輕蔑與怨懟,自認「被虧待」,劉柏葳一邊反覆用不實言論汙衊谷女,但法院要求他回想殘暴的殺人經過,他總是以「理智線斷裂」、「不記得」推卸責任。
種種證據顯示,劉柏葳只是不滿谷女「沒有回應他的感情」,就將憤怒和怨恨化為極度暴力,持刀奪走谷女的生命,犯罪動機實在非常惡劣。他痛斥,劉男案發後不斷說謊,劉柏葳主張案發時有跟谷女對上話,但實際上,他根本是一衝上來就殺人,而且手段無敵兇殘,不斷往谷女的頸部、腹部、背部等要害部位猛刺,刀刀致命,血液浸濕了整件衣服,只能用「毫無人性」來形容。
至於劉柏葳在殺害谷女之後,更企圖掩人耳目,明知谷女身受重傷,他竟將對方拖行棄置到地下停車場的隱蔽樓梯間角落,顯然沒有任何憐憫或救人的心。
劉柏葳案發時骨瘦如柴。資料照。呂志明攝
犯後態度惡劣:反覆醜化死者漫威電影主角有很多「魯蛇」,像蜘蛛人就是由叔叔和梅嬸扶養長大,即使人生過得再不如意,仍願意犧牲自己,努力幫助弱勢,協助他人。但劉柏葳的選擇卻是自私、冷血、毫無悔意、謊話連篇,用57刀狠狠摧毀死者的人生,最後還在法庭上醜化死者的形象。黃中麟說,「劉柏葳的犯行,導致谷女在巨大恐懼和痛苦中死去,她的家庭也跟著破碎了,谷爸、谷媽痛失一個孝順的女兒、谷妹失去一個做為榜樣的姊姊,而谷奶奶,從今爾後再也見不著孫女了....」
反觀劉柏葳,迄今談到谷女時言語輕佻、態度憤恨,還老是汙衊死者「包裝形象」、「打腫臉充胖子」,忙著檢討被害人;但一講到犯案現場,他的神情轉為平淡,都是用「不記得」塘塞過去,讓人完全感受不到他的悔意、罪惡感或深層情緒波動。
劉柏葳羈押1年後暴肥20公斤。資料照。李政龍攝
最嚴重的犯罪!律師請法院「判死」黃中麟緊接著,描述出一個年輕、對世界充滿期待的谷女。
他說,谷女很喜歡幫助別人,她透過世界展望會資助非洲兒童讀書計畫,他另秀出谷女的書記官補習筆記照片,惋惜地說,年僅27歲的谷女很努力生活,在工作之餘,還為了考公職去讀書,想靠自己的努力換取更好更穩定的未來。「但家人們,卻再也等不到她的笑容....」
他堅定地表示,台灣的「無期徒刑」並不是真的「無期」,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只要服刑滿25年就資格申請「假釋」,更有許多殺人犯認為,「在台灣殺一個人,關一關而已,又不會怎麼樣!」為什麼劉柏葳可以斷然剝奪一條生命?就是因為在台灣「殺人的代價太輕了」。事實上,劉柏威案發時年僅21歲,如果判他無期徒刑,執行25年後就有機會假釋出獄,屆時他才46歲,正值壯年,可以盡情過自己想過的生活。但被害人家屬的痛呢?終其一生難以彌補。
劉柏葳汙衊谷女「愛慕虛榮」,遭檢察官、家屬和律師三重打臉。資料照。翻攝IG
他舉例說,謝姓男子不滿保護令,去年7月7日在新北市土城大街上殺妻姨奪兩命,而劉柏葳殺人案是7月30日發生,兩案均與保護令有關,也同樣發生在7月間,兩案的極度巧合,讓社會不禁質疑「保護令淪為廢紙」。
而重新檢視的時候到了。他喊話國民法官,劉柏葳犯下如此殘忍的殺人案,本案的死者,再也無法為自己發聲,法院除了適用法律以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到,背後那一個活生生、會痛、會流淚的被害人家屬。這正是各位國民法官,今天坐在這裡的原因。
「正義!不該只是法條冰冷的文字,應該是社會的共同價值,期盼合議庭法官們能用最真實的生命經驗,賦予判決應有的溫度,請和死者與被害家屬站在一起。本案為最嚴重的犯罪、教化可能性很低,希望法院判死刑。」北院合議庭審判長諭知,全案訂於7/24下午兩點半宣判。劉柏葳告訴法官,他想來聽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