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示意圖。取自Unspalsh。
綽號「天道盟公主」的竺姓女子曾色誘虐待癌末友人並騙走房產入獄,出獄後又看上中風陳翁名下價值千萬土地,將他拐到飯店拘禁虐打。竺女僅因不滿陳翁的哮喘聲,竟赤腳踩踏其胸、腹和頭部,陳翁送醫不治。竺女在開庭初期嗆法官「判我死刑好了」,後來卻狡辯「腦損傷87%」拚輕判,但合議庭查無病歷,且認定她恃強凌弱應予嚴懲,今判1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竺女因為有資金需求,她知道陳翁迷下有多筆土地,計畫用陳翁名下土地撈錢,2023年12月27日起軟禁陳翁並找來友人張男幫忙照顧,講定事成之後給報酬。竺女火速找到土地買家江男,強調自己只要一部份的錢,其他全歸江男。
陳翁因中風導致身體虛弱,必須依賴助行器才能行走,他想回自己家卻和竺女口角,結果在飯店跌倒受傷,沒想到,出院後又被竺女強行接走,拉去辦土地謄本,竺女在2024年1月8日將陳翁安置在買家江男提供的租屋處。不料,竺女不滿陳翁發出哮喘聲,竟徒手和拿掃把打他的頭、胸腹部、背部及四肢,陳翁四肢、眼角受傷。
竺女在當天深夜又不爽陳翁,陳翁躺在地上,她竟赤腳踩踏對方的胸、腹及頭部。
翌(1/9)日凌晨,負責照顧陳翁的張男發現他失去意識,緊急送醫急救,竺女馬上從逃生梯徒步離開現場,並聯絡買家江男載她逃往苗栗市區,陳翁送醫後,被發現遭棍綁毆打,導致肋骨骨折、氣血胸等多種嚴重傷勢而不治。
全案本來依傷害致死、《國民法官法》起訴,但台中地院裁定不行國民參審,改行一般審判程序。
全案審理期間,竺女先態度囂張地嗆法官「判我死刑好了」,但審理時的態度右轉彎,聲稱沒犯罪並強調陳翁「葛格」是自願給她房產,她沒有色誘,也不想要陳翁死,其後,竺女還瞎掰說自己的小腦至少受損87%,記憶斷片,什麼都搞不清楚了。
中院今天判竺女12年有期徒刑,合議庭也公布理由。
合議庭認為,竺女雖然否認犯罪,但根據共犯、證人、訊息及現場照片及鑑定法醫師的意見等,認定罪證明確(張男、江男涉案部分,另於二審纏訟)。
合議庭痛斥,竺女案發時沒有正當工作,為了將陳翁的土地拿去貸款或轉賣,竟然私行拘禁他10多天,而且進度不順或受不了陳翁聲音干擾時就痛打他,將陳翁當成斂財或出氣的客體,行為相當不該,應該嚴懲。
此外,竺女在拘禁期間用腳猛力踩踏陳翁,還拿掃把打他,不顧他已中風、身體不便,趁他剛在飯店摔傷頭的機會恃強凌虐,導致陳翁喪生,犯罪損害重大;竺女也有前科紀錄遭判刑,目前正執行中,顯見素行不良。
而竺女應訊時聲稱自己有身心障礙,但法院調查,她只是在11年前曾到身心科就診,函詢主管機關也查不到她有身障的證據,加上她犯罪後立刻逃離現場,共犯勸她認罪也不為所動,足見犯後態度惡劣。合議庭審酌後,將她依共同拘禁身障之人而剝奪行動自由罪處2年、傷害致死罪處11年,訂出應執行刑為1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