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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富二代組詐團「撈1.5億」搞吸毒雜交趴 法官兒一審判免囚 檢方怒了

    2025-06-18 10:05 / 作者 綜合中心
    高雄富二代、法官之子陳逸軒當律師,竟成詐團軍師。取自陳逸軒IG
    高雄市警察局刑大偵破一起富二代詐騙集團,檢方追查發現年僅30歲高雄市律師公會副秘書長、法官之子陳逸軒涉當詐團軍師,透過陪偵製造斷點妨礙偵查,並查出這群富二代時常在私人招待所狂歡,找來多位酒店妹吸毒雜交。本案經高雄地檢署起訴後,高雄地院近日宣判,陳逸軒部分以「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為由,判刑8月、緩刑三年,等同免關,檢方接到判決書後大表不解,決定上訴。

    高雄市警察刑大偵破去年11月詐騙集團案,發現該集團張姓(36歲)、洪姓(32歲)、陳姓(30歲)及馬姓(31歲)男子共同出資成立,並找來陳逸軒當詐團軍師,透過陪偵取得車手筆錄、遭扣押犯罪所得內容等,藉此製造斷點防止被檢警追查。

    檢方發現,富二代詐騙集團幾乎都是畢業同一所私立貴族高中,每位都家世顯赫,且查出這群富二代時常在私人招待所狂歡,找來多位酒店妹吸毒一起雜交,甚至吸食新興毒品助興。

    由於陳逸軒出身法律世家,父親曾任法官、刑事庭長,退休後擔任律師,哥哥也是法官,檢方指出,陳逸軒以「刑事庭長之子」高姿態,每當詐團車手遭逮,他以陪偵名義協助辯護,洩露偵訊筆錄給詐團高層,怒斥「價值觀偏差,令人髮指」,請求法院從重量處5年2月以上刑期及沒收犯罪所得。

    法院審理時,洪男等人部分坦承犯行、部分否認,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犯罪所得1億5000多萬元,依詐欺等罪判張男5年2月、洪男徒刑5年8月、其餘共犯則處3年2月到4年不等徒刑;陳逸軒因坦承部分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非公務員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判刑8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7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對於高雄地院以「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為由,輕判陳逸軒8月徒刑並緩刑,引發法界議論,高雄地檢接到判決書後大表不解,已決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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