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魯閣事故造49人死亡,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移工華文好維持無罪。翻攝自蘇貞昌臉書
2021年4月2日台鐵408次太魯閣號撞上工程車導致出軌,49人因此罹難,花蓮高分院今(5/29)二審宣判包商李義祥過失致死罪5年、肇事逃逸罪7年、妨礙投標罪10月,定應執行期12年6月;移工華文好仍維持無罪。罹難者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表示,法院似乎沒能看見家屬心中全部的痛,輕輕放下華文好應承擔的責任,讓他們難以接受。
「太魯閣的眼淚」表示,看到二審法院詳細調查事故發生後的情況,認定李義祥事後毫不救助、離開現場的誇張行徑成立了肇事逃逸罪,並且也將刑度判到了法定刑上限的7年,相較一審重上許多,但無論如何都沒有辦法與49人死亡如此重大的侵害相稱,因此他們仍企盼法院能夠以殺人罪來論處,而不僅僅是過失致死罪。
「太魯閣的眼淚」指出,他們理解法院已經努力依法認定罪刑,將過失致死罪及肇事逃逸罪都判到了法定刑上限,最終的定執行刑也幾乎就是三個罪名相加的上限。對此給予法院相當的認可,這雖然不能完全撫平傷痛,但能稍稍撫慰家屬心中的傷疤。
至於法院仍判移工華文好無罪,家屬則相當不解,法院說李義祥是獨自決意去用極其危險的方式拉動大貨車,家屬不禁想問,證據例如大貨車的行車紀錄器、運安會報告,是華文好首先跟李義祥提議要開怪手要拉出來嗎?是華文好把挖土機跟吊帶交給李義祥的嗎?是華文好在車前車後協助李義祥拉車嗎?以上種種都顯示了華文好也一同參與,法院認為華文好並沒有參與,家屬對此深感遺憾。
「太魯閣的眼淚」表示,看到判決結果,一方面理解法院努力依法將李義祥的罪刑判到最重,讓他承擔起該承擔的責任,但另一方面,法院似乎沒有能夠看見家屬心中全部的痛,而輕輕放下了華文好應該承擔的責任,這是難以接受的部分。雖然再重的刑度,親人的都不會回來,只是給予社會一個警惕 ,但他們想告訴天上的49位天使,為了你們以及公平、正義,他們不會輕言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