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某托嬰中心發生教保員虐童事件,遭台中市府開鍘。翻攝爆料公社臉書
台中市社會局今天(5/26)公布「史上最重」行政裁罰結果,起因是豐原區某托嬰中心被發現,陳姓托育員對14名幼童反覆施以不當及施虐行為,惡性重大,裁罰最重60萬元並公告姓名、30年內禁止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托嬰中心嚴重管理疏失,加重裁罰40萬元並勒令8月1日起停辦、公告托嬰中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另2托育人員也有類似行為,分別禁業20年,開罰15、14萬元。
台中市議員陳情龍踢爆,陳姓保育員對不到2歲的幼兒拖拉搖晃、甚至大動作拉倒讓後腦著地,受害幼童多達14人。另外,市議員謝志忠也爆料,今年3月就陸續有保育員因托嬰中心拖欠薪水、加班費向民代陳情,事件爆發後,更有7位托育人員集體離職。
社會局表示,陳姓托育人員受過專業訓練,卻做出推、拖、拉等具惡意的粗暴照顧手法,且推諉無悔意,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重罰最高額度60萬元。經調查,發現劉姓和曾姓托育人員同樣有慣性的不當照顧動作,各裁罰15萬元和14萬元、20年內不得從事任何托育相關工作。
另外,托育業者部分,托嬰中心未即時察覺不當行為,知悉後也未即時通報,有嚴重管理疏失,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加重裁罰40萬元勒令停辦;托嬰中心負責人和陳姓、劉姓、曾姓托育人員的姓名都將依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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