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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後才知妻隱瞞「子宮全切」 中醫師怒告撤婚還獲賠154萬元

    2025-05-08 21:03 / 作者 陳怡穎
    妻子稱自己難以受孕,婚後才承認早已切除子宮。示意圖。資料照
    北部一名中醫師國強(化名)透過婚友社認識銀行女協理阿琳(化名),兩人於2022年結婚,婚前多次約定婚後將自然懷孕生子。不料婚後女方以「身體虛弱」為由要求找代理孕母,丈夫才意外發現妻子早在數年前就已接受「子宮全切除」手術,根本無法自然懷孕,法院認定阿琳構成詐欺結婚,判決婚姻撤銷,且須賠償154萬元財產與精神損失。

    判決書指出,國強與阿琳是在2022年4月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交往期間雙方多次討論婚後生育,阿琳也清楚表達「可以自然生育」,兩人於當年10月結婚。不過,婚後不久,阿琳就以身體狀況不佳為由,主張改以代理孕母方式懷孕,讓國強相當錯愕,雙方因此多次爭執。

    2023年10月,國強無意中在家中發現阿琳的藥袋,赫見標註「子宮頸癌」字樣,質問後,阿琳僅回應「4年前做過子宮頸環狀切除」,哽咽表示不敢告訴丈夫,「怕被當成是爛人」。

    國強主動表達願意陪伴妻子就醫,甚至提出負擔檢查費用,但阿琳一再拒絕,當年12月還向丈夫強調:「我有哪一點不能生嗎?一點都沒有!」甚至表示:「我身體不是一般人,我真的沒有辦法打那麼多的荷爾蒙,我現在已經在大出血不要再逼我了。」

    直到國強終於看到阿琳的健康檢查報告,才確認對方根本早已接受「子宮全切除」手術,無法自然懷孕。2024年1月,阿琳才在雙方家長面前承認隱瞞:「我騙了你們……我不能生育,是我隱瞞,我真的沒有話講。」

    雖然阿琳在法庭辯稱,丈夫早已知情,並表示兩人曾討論代孕方案,婚後關係惡化她也願接受婚姻諮商挽回感情,並非惡意欺瞞。但法官不採信,並指出若一方將自然生育視為結婚的關鍵條件,另一方卻隱瞞無法實現的事實,已構成詐欺;阿琳不僅未主動坦承,還多次否認與拖延,最後是在無法迴避證據後才坦白,已難令人信服。

    國強主張婚姻遭詐,除精神重創,也損失婚戒費用與相關開銷,請求賠償逾460萬元。法院審酌後認為,94萬元鑽戒費與60萬元精神慰撫金有憑可依,其餘則無直接關聯不予支持,合計裁定阿琳須賠償154萬元,並附加年息5%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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