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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鏡頭藏保特瓶 創意私房「變態陳老師」偷拍30女童求刑15年

    2025-04-17 11:29 / 作者 林佳鋒
    創意私房「陳老師」涉嫌將鏡頭藏在保特瓶、芳香劑中偷拍。資料照,刑事局提供
    令人髮指的創意私房案中,被會員稱為「陳老師」的陳姓男子是最變態的一人,他利用在台北市某補習班擔任教職機會,9年來以保特瓶等工具掩護,偷拍超過30名未成年女學童,被起訴求刑15年,陳男主張與3人達成和解賠償求交保遭駁回,今天(4/17)再度出庭。

    檢警查出,40歲的陳姓男子擔任台北市某補習班老師,2019年起也到某國小代課,利用學生、家長的信任,將微型攝影機裝在保特瓶或芳香劑中,放到補習班廁所偷拍學生及同事如廁;另外,擔任代課老師時,會帶學生到校外活動,回程竟將學生帶到他汐止區住處洗澡,多名女學生又遭偷拍,被害人數達30人。

    檢方表示,陳男除了偷拍,還把影像上傳到Telegram上群組分享,認定他涉犯《刑法》對於未滿14歲之少女為猥褻之行為、利用權勢猥褻、散布猥褻影像、竊錄隱私部位、製造、散布竊錄隱私部位影片、竊錄性影像、製造、散布不實性影像、製造兒少猥褻行為影片、製造兒少性影像、散布兒少性影像等罪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求刑15年。

    陳男今年2月主張,已坦承全部犯行,同時須扶養年邁患病母親、年幼稚子,希望交保後籌錢賠償被害人與撫養家人,遭台中地院駁回並延長羈押2月;4月時,陳男主張和3名被害人和解且賠償,希望在入監前陪伴幼女及年邁雙親,實無逃亡動機,請求停止羈押並交保。

    法院認為,陳男犯罪數量多,可能面臨刑期非短暫,加上嚴重危害多名少女身心,依目前訴訟程序仍認有羈押必要,裁定自4月13日起延長羈押2月;陳男案件原定上月宣判,不過疑似有部分告訴人撤告,今再開庭傳他到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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