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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兇殺前妻!他下達「必死令」第一次沒撞死、又揮棍敲頭死裡打

    2025-04-16 13:16 / 作者 即時中心
    李姓男子持棍棒重擊被害人頭部猛敲。家屬提供
    桃園市發生買兇殺前妻!王姓男子砸錢找人先開車要撞死前妻,第一次沒成功,他又花錢找人去前妻的通訊行,持棍棒往頭部敲,還劫走現金。中壢警分局調查發現,不是單純的強盜案,而是買兇殺人,陸續逮捕相關涉案人員,桃園地檢署依照殺人未遂等罪起訴王男等人。

    中壢警分局在去(2024)年11月14日18時獲報,指稱龍東路發生強盜案,警方到場發現竟是一起買兇殺人案,34歲王姓男子懷疑前妻對感情不忠,與黃姓男子交往,數度買兇企圖殺了她。

    中壢警分局起獲作案工具。讀者提供


    調查指出,王男在2024年9月19日,以50萬元的代價,買兇指示王姓男子(24歲)、程姓男子(22歲)在中壢區開車撞倒騎機車的前妻,導致她臉部骨折、4肢擦挫傷、鼻骨骨折等重傷害。

    2024年10月31日,王男撞見前妻、黃姓男子一起逛新竹巨城百貨公司,王男當場起口角,又找來王姓男子(24歲)和羅姓男子(30歲)在中壢區環球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撞毀黃男的車。

    李姓男子持棍棒重擊被害人頭部猛敲。家屬提供


    王男一而再、再而三要置前妻於死地,再砸10萬元找了王姓男子(24歲),2024年11月14日晚間18時許,由李姓男子戴頭套、持棍棒闖入前妻開設的通訊行,重擊頭部,每一棍都往死裡打,前妻昏迷後,洗劫店內的17萬元。

    中壢警分局加碼以殺人未遂罪偵辦,逮捕涉案6名男子和1名少年。桃園地檢署偵依殺人未遂、強盜等罪偵結,對王男等6名男子提起公訴。據悉,王男和前妻具有1子,2024年6月26日離婚,王男懷疑前妻對感情不忠,與一名黃姓男子交往。

    中壢警分局起獲作案工具。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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