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1名男童,臉上出現如同「愛的小手」傷痕。示意圖。本報繪製
給保母照顧卻滿身是傷,一定讓家長難以接受!新北1名江姓男子,從去年8月開始找來56歲的保母郭碧紅,以每月1萬4000元托育費來照顧3歲兒子。想不到兒子陸續出現不明抓傷痕跡,讓江男報警處理,並對郭碧紅提出傷害告訴。社會局調查後,認定郭碧紅對托育幼兒有不當對待,在今日(4/15)公布其姓名,並廢止保母登記證。
江男從去年8月開始,找來郭碧紅照顧兒子下午5點到9點,也就是兒子從幼兒園下課後,到自己下班的時間。然而,兒子給保母照顧後,身上開始出現不明傷痕。今年2月,江男發現兒子身上,出現臉部受傷腫脹、頭皮開放性傷口,尤其傷痕像極「愛的小手」,他比對後驚覺有異,於是找上海山警分局報警處理。郭碧紅到案後並不認,辯稱「男童因情緒不佳,過程中應該是抓傷自己,臉部才會有明顯紅腫」。海山警分局訊問後,通報社會局,並依傷害罪送辦。
新北市社會局介入調查後,召開審議會調查此案,並將小孩傷勢資料交由亞東醫院、台大醫院的兒科醫生做傷勢研判諮詢。最終專家學者認定,郭碧紅確實不當對待小孩,並已明顯違反兒少權法相關規定。社會局今日公告郭碧紅姓名,並廢止她的保母登記證。
新北社會局廢除郭碧紅的保母登記證。翻攝新北社會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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