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小牙醫聯盟曾為此上街遊行。資料照。廖瑞祥攝
波波醫生引發熱烈討論,15名國外牙醫畢業生,不滿衛生福利部從2017年起限制海外牙醫畢業生的國內實習名額為50人,本土牙醫卻毫無限制,去年聯袂控告衛福部,要求廢除2022年、2023年公告及禁止限制名額。不過,案件纏訟快兩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認定衛福部公告有理,海外畢業生吞下敗訴。全案可上訴。
根據《醫師法》規定,不管是國內或海外的牙醫畢業生,通過第一階段國考後,必須到醫院實習合格,才有資格參加第二階段國考,最終合法取得國內牙醫師執照。
本案分別有9名、6名國外牙醫畢業生提告,他們主張,自己為國外牙醫學系的畢業生,且經2021年度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1階段考試及格,也向衛福部申請臨床實作訓練、等待選配分發。
有家長受訪時強調,台灣每年約有200名國外牙醫師通過第一階段國考,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卻在2017年頒布新規定,僅開放「50個實習名額」,導致他們苦等不到實習名額,逐年限制後,恐等超過10年才有機會取得實習名額。
他們認為,衛福部公告只取50實習名額的公告沒有法源依據,且剝奪考生的考試權、工作權及違反《憲法》平等權,提出訴願失敗後,轉而向北高行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2023年2月間曾裁定駁回,但海外畢業生不服抗告成功,全案重回北高行更審,不過,北高行今天仍判國外畢業生們敗訴。全案可上訴。
北高行開庭時,本土牙醫家長,與現場記者會的美日國外牙醫聯盟家屬曾爆發口角。資料照。陳品佑攝
海外畢業生為何打輸官司?法院3大理由曝一、《醫師法》有規定牙醫師應考資格,其中一項要件是「實習期滿成績及格」,但沒有具體明確規定要件的內涵,應該是立法者有意授權主管機關衛福部,希望在確保醫生專業能力、醫療品質等目的下,規範國內外牙醫系畢業生應該接受何種程度的實習訓練,據以應付牙醫考試。
至於國外牙醫學畢業生,不一定可以拿到足夠的臨床實作訓練,縱使有,國內外的情形仍不相同,在主管機關認可的醫療機構完成一定的臨床實作訓練,才能夠彌補臨床實作經驗的不足。因此,規定國外牙醫學畢業生完成一定的臨床實作訓練,彌補經驗不足,有助於達成目的,且沒有顯不合理之處
而衛福部本於職權制定選配分發的要點,有一項規定是考量到醫事人力規劃的完整性、避免醫事人員人力供需失衡,另還要考慮國內醫療教學資源有限等因素,讓持有外國學歷者申請進入國內醫療機構實習的名額,必須採取「總額控管機制」,據以核定每年可以接受的國外牙醫畢業生實習人數,並未逾越母法授權,也沒有限制人民工作權等《憲法》權益。
二、衛福部的施行細則和要點都沒有逾越母法的授權,採取總量管制後,公告受理國外牙醫學系申請實習的名額僅有50名,並沒有違法之處,況且,衛福部公告受理的名額,也不只是用教學醫院提供的「可收訓練容額」作為名額依據。因此,海外牙醫畢業生主張,衛福部沒有依據教學醫院的實際訓練量能,作為國內牙醫師人力供需狀況認定,然後評估每年度的國外牙醫學畢業生的選配分發名額違反比例原則,該主張顯然不可採信。
三、北高行也認為,衛福部衡酌國內牙醫師人力,並基於保障臨床實作教學訓練品質、維護醫療市場供需均衡、避免醫療業惡性競爭、確保醫師專業能力及醫療品質、增進國民健康、維護病患權益及醫病關係等重大公共利益的必要目的,而做成公告,目的洵屬正當,且所採取的手段有助於達成目的。
因此,15名國外牙醫畢業生雖主張,這些公告違反平等原則,也侵害工作權等等,但此等差別待遇與達成目的之間具有合理關聯性,沒有違反平等原則,也沒有侵害工作權的問題。
北高行合議庭今天駁回國外牙醫師畢業生的訴求,判衛福部勝訴,本案承審合議庭為審判長鍾啟煌、法官蔡如惠及法官李毓華。全案可上訴。
本土小牙醫聯盟曾為此上街遊行。資料照。廖瑞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