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園。資料照,廖瑞祥攝
台大現行規定,學士班學生須修2門服務學習課且為0學分。台大今天表示,將研擬新的服務學習課程,鼓勵各系開授有學分的必修或選修課,並結合系上特色與需求進行規劃與教學。
國內有部分大學推動服務學習,但也引發學生質疑是變相的強制勞動,教育部因此於113年3月發函各大專,要求檢視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服務學習如屬課程性質,應依相關規範辦理,如學分規劃合理性等;如非課程而是學校的活動,則不應強制學生參加或設定為畢業門檻。
台灣大學今天透過文字說明,根據台大現行服務學習課程施行辦法規定,修習學士學位者,應修滿2門服務學習課程(0學分),但日後將進行修法,新服務學習課程內容將待未來修改辦法時確定。
台大提到,課程設計將強調結合各系專業知能與社會參與精神,透過實作深化學生對服務學習意涵的理解與實踐能力,例如戲劇系現行的服務學習課程便規劃結合學系專業,透過學生參與道具製作、排練教室及公共區域環境維護,讓學生在服務中培養團隊合作與責任感。
關於新服務學習課程,台大指出,將鼓勵各系結合系上特色與需求規劃課程與教學,開授有學分的必修或選修課;同時調查各學生社團的開課意願,引導社團設計並推動具多元性與在地連結的服務活動;共同教育中心也研擬開設「新生服務學習專題」課,目前仍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