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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拔充電槍!嗆特斯拉女車主「X你媽」 32歲火爆男慘了

    2025-01-27 11:56 / 作者 曹岡陽
    清水服務區設有充電站。翻攝高公局官網
    電動車越來越普遍,但是因為充電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去年7月發生在國道3號台中清水服務區的衝突事件,一名駕駛特斯拉租賃車的廖姓男子,要求另名正在充電的特斯拉吳姓女駕駛讓他先充電,遭到拒絕的廖男竟拍打吳女車窗,強開車門拉她下車,還硬將其充電槍拔掉、出言辱罵,吳女拒絕和解。台中地院日前認廖男觸犯傷害、強制、毀損、公然侮辱等4罪,從重依傷害罪將他判處拘役50日。可上訴。

    吳女日前臉書貼出起訴書及判決書,表示廖男這半年來至少兩度透過管道找她和解,但她的態度是「拒絕和解」,過年後還將提出民事訴訟對廖男求償。

    檢方起訴指出,去年7月26日,廖男(32歲)駕駛租賃電動車搭載旅客從台南至桃園機場,途中因電力不足在國道3號清水服務區充電,在A31停車格(TPC、CCS2共用)見吳女的特斯拉正在充電,因廖男有載客時間壓力要求優先充電,遭吳女拒絕。

    廖男竟因此心生不滿,用力拍打吳女車窗,並開啟其車門進入車內抓住吳女左手欲強拉她下車,接著自行解開吳女的充電鎖,強行將充電槍自電動車充電樁上拔除,造成吳女車輛左前玻璃及充電接口蓋板受損,吳女左手擦挫傷;廖男還辱罵吳女「X你媽」。廖男事後離開現場,吳女則向警方報案。

    檢察官偵辦,廖男坦承犯行,但辯稱拉扯時「沒有拉的很嚴重」,還說髒話只是他的口頭禪。廖男自白犯罪,台中地院逕以簡易判決處刑,認為廖男行為應視為數個舉動的接續施行,應以一個行為予以評價,屬於接續犯,而一行為觸犯4個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之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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