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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送中六週年北京駐港國安公署首度出手 追究6人1組織「勾結境外勢力」

    2025-06-13 14:52 / 作者 國際中心
    北京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2020年7月在香港成立。美聯社
    香港反送中運動本月屆滿六週年,北京駐港國安公署及香港警務處國安處週四(6/12)聯合行動,追查6名個人與一個組織,指控他們在2020年11月至2024年6月間,干犯《香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多家港媒報導,這是《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底頒布實施後,北京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國安公署)首度出手,與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採取聯合行動。

    根據港府發布的消息,這次案件涉及 6 名人士及 1 個組織,他們被指涉嫌於 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6 月期間,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公告並未透露相關人士的身分或組織名稱。

    公告稱,國安公署依據5月通過實施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要求警方國安處協助和配合,包括為公署對涉案人士安排約談。

    國安處也根據《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取得法庭手令,搜查6名涉案人士的住所,以及涉案組織位於葵涌區商業大廈的辦公室,檢取了銀行文件及器材等證物作進一步調查。

    此外,國安處也對涉案人士進行會面,依法庭發出的通知書,要求涉案人士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公告稱,案件仍在調查當中,國安處將繼續依法為國安公署提供協助和配合。

    香港政府在5月初以「先訂立,後審議」的形式,短時間刊行《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根據規例第3條,若國安公署署長或副署長批准,特區政府的任何部門機關或公務人員都須應公署的要求,及時提供公署「一切所需和合理的協助、便利、配合、支持和保障」。

    該規例第8條也明訂,任何人若向他人披露與國安公署偵查相關的資料,即屬犯罪,若定罪最高可監禁7年。

    香港2019年6月爆發「反送中運動」,至本月正值六週年。當年6月12日,示威者包圍立法會,試圖阻撓當天原定二讀的《逃犯條例》,警方隨即以催淚彈、橡膠子彈清場。據統計,警方當天共發射逾240枚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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