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7日,李在明在黨內初選勝利後,發表演說。路透社
據南韓媒體今天(5/2)報導,共同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李在明官司纏訟,南韓最高法院昨天將他的官司案發回更審,同黨人士批評,最高法院透過「司法政變」,干預南韓政治。為了將李在明的司法風險最小化,民主黨今天提出一項法案,規定只要被告當選總統,法院即終止審理其官司案。
民主黨:不會更換候選人據《東亞日報》報導,南韓國會最大黨「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涉違反《公職選舉法》,二審雖判無罪,最高法院昨天卻宣布發回更審,民主黨對該決定表達強烈抗議,指最高法院干預政治,相信國民會壓制「司法政變」。民主黨院內代表朴贊大則表示:「缺乏公正性和一致性的粗糙判決,有哪位國民能夠接受?」
南韓政界人士指出,4月27日李在明在黨內初選獲勝,正式成為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外界普遍認為,無論對手陣營「國民力量黨」最後推出哪位候選人,都不是李在明的對手,時隔4天,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決定,卻讓李在明的司法危機再度浮現,不過,民主黨強調:「不會更換候選人。」
依據南韓法律規定,如果李在明在6月3日總統大選之前,遭終審確定判處有期徒刑和緩刑,10年內不能競選總統。
法律規定模糊還有其他問題,如果在大選前沒有完成終審,李在明當選總統後,其官司案是否會繼續審理?如果繼續審理後確定有罪,是否會取消總統職位?這些都可能引發爭議。
據南韓《憲法》第84條規定:「總統在任期間不受刑事起訴,內亂、外患等罪除外。」但該條僅規定總統不受「刑事起訴」,沒有規定總統不受「刑事審理」。
國民力量黨主張:「只有起訴會停止,審理當然會繼續進行」;民主黨則反駁:「憲法學界普遍認為,當選總統後,正在進行的審理就會停止。」法學界認為,由於規定模糊,最後可能仍由審理法官自行判斷,是否繼續審理。
推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另外,據南韓《國會法》的規定,國會議員只要喪失被選舉權,即無法擔任國會議員,但總統喪失被選舉權時,是否會自動取消總統一職,在南韓的憲法和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
為了將李在明的司法風險最小化,民主黨提出《刑事訴訟法》的修法,打算在《刑事訴訟法》第306條增設第6項規定:「如果被告當選總統,法院暫停審理其身上的官司,暫停審理期間從當選之日開始,到任期結束為止。」該案已於今天提交南韓國會司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