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台辦2023年5月稱富察涉犯「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為個案。翻攝富察回台灣臉書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天(2/26)舉行記者會,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苗生明會中提到台灣社運人士、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涉「分裂國家案」、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涉「煽動分裂國家案」,指此為「重大危安事件」。
楊智淵於2022年8月,遭中國以策劃實施台獨分裂活動為由刑拘,去年9月被依「分裂國家罪」判刑9年。「富察」李延賀出生於中國,定居台灣,領有台灣居留證,他2023年3月在上海被捕,被指涉嫌煽動分裂國家。
根據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的文字實錄,該院昨天召開「深入推進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建設」記者會,副檢察長苗生明、普通犯罪檢察廳廳長侯亞輝,重大犯罪檢察廳廳長元明先生,刑事執行檢察廳廳長王光月等參與。
苗生明在記者會中表示,「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堅定捍衛國家長治久安。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
「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懲處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嚴懲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最高檢指導地方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楊某淵分裂國家案、李某賀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堅決捍衛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
他口中的「楊某淵」即台灣社運人士、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而「李某賀」即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
昨天記者會上,苗生明表示執法單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有關犯罪,形成有力震懾;也表示依法從嚴懲處「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堅決落實好檢察環節反恐工作責任,探索建立檢察機關辦理恐怖活動和極端主義犯罪案件協作配合機制,推進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