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旭台灣區董事長汪欣潔表示,離岸風電不能只強調發電量、裝置容量、經濟資本投入,也要評估對社會創造了什麼價值。吳馥馨攝
賴總統上周在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拍板,2030年之前完成離岸風電3-4、3-5期選商,同步推動浮動式離岸風電示範計畫,預計2035年總裝置容量上看19.9GW。沃旭能源台灣區董事長汪欣潔今(29)日表示,總統層級親自公布離岸風電中長期發展計畫,對開發商釋出很正面的訊號。
沃旭今天舉辦「風起共好.價值共創」研討會,汪欣潔會後受訪表示,總統公布離岸風電目標,產業有中長期能見度,展現政府投入離岸風電決心,她覺得非常好。
至於經濟部能源署日前也正式公布離岸風電3-3期行政契約,並將已解約的海峽一、海峽二、海鼎二等3座、共1.2GW的風場場址,將變成「擴充容量範圍」,若開發商在3-3期成功獲配容量,就可在已解約風場中,獲配不逾50%的擴充容量場址;得標風場與擴充風場將各自獨立,分別簽定行政契約,相關權利與義務回歸各自契約辦理。
對此,汪欣潔說,若要獲得擴充容量,前提是要先在3-3選商中成功獲配場址。雙方都是單獨的風場籌備處,仍需個別評估其融資、CPPA(購售電合約),但或許整合後能產生一些綜效。
汪欣潔並以沃旭大彰化風場為例,大彰化東南、大彰化西南第一階段(900MW);大彰化西北、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920MW)若個別施工,可能有點困難,但整合施工就可展現優勢。
雙雄相中同一塊風場 沃旭:暫不評論至於離岸風電3-3選商在即,但沃旭大肚一號風場,與競爭對手CIP渢妙三場址高度重疊。對此,汪欣潔表示,目前仍在競標過程,不太方便對競爭情況進行評論,大家都有機會。也相信場址重疊的情況不只發生在沃旭與CIP,相信很多業者都對同一案場有興趣。
離岸風電3-3期選商已在4月1日啟動收件,並在今年9月30日截止收件。是離岸風電產業首次放棄「國產化」評分,改採ESG規劃計分,評估開發商的在地產業經濟效益、環境友善永續、企業社會責任。而汪欣潔今天在研討會上強調,每每大家討論離岸風電,都在強調發電量、裝置容量、經濟資本投入,雖是大家容易理解的論述,卻沒展現利害關係人能否接受,以及對社會創造了什麼價值。
3-3選商前 端出ESG成績單汪欣潔說,每當媒體對離岸風電有負面討論,就要檢討離岸風電政策及其價值,但離岸風電價值是多面向的,不能只單一評估價值,不只發出綠電,更有專業人才培育、環境永續、海洋生態、生物多樣性、地方產業等價值很難在資本支出面向呈現。
沃旭在「大彰化離岸風場社會與自然價值量化研究」報告中表示,其每生產1000度乾淨電力,便內含超過新台幣6000元的社會價值,是市售電價的2倍。這包括長期供應綠電取代化石燃料發電等損害,每年創造494億元;對自然生態正面效益150萬元;壯大產業生態系每年創造社會價值3.52億元,社區合作計畫每年140萬元社會價值。
沃旭大彰化風場創造的價值與受益對象。截自沃旭「大彰化離岸風場社會與自然價值量化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