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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達收購凌華爆內線 檢調13路搜索、凌華董座列被告遭約談

    2025-08-19 18:03 / 作者 呂志明
    凌華科技總工程師楊朝棟。呂志明攝
    2020年2月5日,友達光電(2409)董事會決議通過公開收購凌華科技(6166)5%-30%股權,檢調發現在重訊發布前,凌華劉姓董事長、總工程師楊朝棟、胡姓股東,在禁止交易期間,透過親友或自己買進凌華股票,總計不法獲利達數百萬元。

    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昭蓉,今(8/19)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劉姓董事長等12人住居所及位於凌華公司辦公位置等共13處所。另以被告身分通知劉姓董事長等9人及2名證人到場查證,全案朝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內線交易罪嫌方向偵辦。

    友達光電董事會決議以每股57元作為對價,公開收購凌華已發行普通股,公開收購期間自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3月12日,預計最高收購數量為凌華普通股6524萬9177股,約當於凌華已發行普通股總數30%,最低收購數量為1087萬4863股,約當凌華已發行普通股總數5%,透過這次股權收購案,雙方希望藉此建立工商智慧物聯生態系的策略夥伴關係。

    檢調獲報,凌華與友達共同發布這項對凌華利多的消息,凌華董事長疑似將消息洩露給親友,在禁止交易期間偷偷買進凌華股票,另外知悉這項利多消息的內部人,包括凌華總工程師楊朝棟、胡姓大股東,也偷偷買進凌華股票,不法獲利達數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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