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3面向加碼電動機車補助。
經濟部今(17)日宣布修正電動機車補助要點,提高舊車換新電動機車、共享運具、換電站等3項補助金額。其中,
報廢一台10年以上老舊燃油機車,並購買任一款電動機車,可從經濟部獲得的補助金額從7,000元調高至8,000元。經濟部表示,為積極推動國家2050淨零轉型目標,持續引領機車產業朝減碳及轉型目標邁進,相關產業政策措施也視市場狀況滾動修正。為提高民眾及共享運具業者轉換使用電動機車意願,以及強化充換電站服務量能,經濟部已修正補助要點,分別就消費者、共享運具業者及電動機車業者提供加碼補助措施。
第一,汰舊換新額外加碼補助1,000元。經濟部表示,民眾只要報廢一台10年以上的老舊燃油機車,並購買任一款由經濟部認可的電動機車(車款可參閱電動機車產業網https://www.lev.org.tw/subsidy/cars),即可獲得加碼補助新台幣1,000元。
換言之,若以汰舊換新方式購入一輛電動機車,加上原本經濟部既有補助最高7,000元,補助金額合計最高將可達8,000元。
第二,共享運具最高補助金額提高至每輛4,500元。經濟部表示,國內現在已有多家知名業者經營共享電動機車,並投入多個縣市營運使用,除了可作為公共運輸的最後一哩路,也讓民眾的交通方式多了新選擇。
為鼓勵業者將車隊轉換為電動機車及擴大車隊規模,業者若選擇受認可車款,經申請核可後,每輛車的最高補助金額將由3,500元提高至4,500元。
第三,能源補充設施補助上限提高至每座60萬元。經濟部表示,換電站攸關交換式電動機車使用便利性,為鼓勵業者建置大型站點或現地擴充機組,滿足熱區尖峰時段換電需求,每座機組補助金額將由30萬元提高至60萬元。
經濟部表示,除了加碼補助上述項目,持續輔導機車行升級轉型,讓每個想轉型的車行老闆都能學會維修電動機車技能,也讓機車行能修、會賣電動機車。經濟部最後提醒有意購買電動機車的民眾,務必確認所購車款為經濟部認可電動機車,並透過受認可車廠或其授權經銷商提出補助申請,以保障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