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建案「海上皇宮」涉廣告不實,遭公平會開罰共300萬元。太報資料照
公平會本周委員會議通過,新北市淡水區「海上皇宮」建案臉書粉專刊載廣告,宣稱具有「劇院、VILLA KTV、宴會KTV、兒童遊戲區、卡丁車賽道、撞球、桌球、投籃機、遊戲機」等公共設施,但設施空間原申請用途為梯間及停車空間,已涉及變更使用,建案廣告明顯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公平會重罰甲山林等6家公司共300萬元罰緩。
經公平會調查,業者在上述廣告宣稱具有多項休閒公設,整體印象讓消費者以為購買後可合法使用,但據新北市政府表示,廣告所宣稱公設位於屋突1層及地下1樓,原申請用途為梯間及停車空間,已涉及變更使用,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故該建案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甲山林建設100萬元、愛山林建設80萬元及凱越建設、安展實業、良績實業、興玖實業各30萬元罰鍰。
公平會提醒,建案的休閒公設是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的重要決定因素之一,也是建案的銷售賣點。該會表示,類似本案之廣告手法有受罰之案例已有多件,所以業者刊載廣告時,要特別謹慎,若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廣告,除違法遭罰外,也損害消費者利益,並對刊載合法廣告的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導致市場競爭機制喪失原有效能。公平會將持續依法查處,建議民眾購屋前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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