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台北國際工具機展。吳馥馨攝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建宏表示,報稅季將至,現行企業最常見的租稅優惠即為《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智慧機械、5G及資安投資抵減,以及第23-3條實質投資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這2項都是針對購置支出項目所提供的租稅優惠,若購置項目同時符合兩項優惠的適用範圍與申請要件時,更能同時適用兩項租稅優惠,對企業節稅而言實有極大的助益。
陳建宏也提醒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減除常見的申報錯誤;第1,非資本化的器具與設備支出、承租營業場所並進行租賃改良或裝潢等支出,不能申請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第2,申請支出金額為取得投資項目的價款,及因取得並為適於營業上使用而支付之一切必需費用,例如運費、保險費、進口稅費、安裝費,應於完成投資並已實際付款後,始可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
第3,完成投資或投資日的認定,建築物應以所有權登記日認定,若為自行或委由他人興建則以使用執照日期認定;軟硬體設備以交貨日認定,若分批交貨則應以各批交貨日認定,而技術則是以取得日認定。
第4,以盈餘發生年度的次年起3年內的興建或購置支出認定,實際支出金額須達100萬元以上始可申請適用。
至於智慧機械投資抵減申報要留意,智慧機械投資抵減要求購置的硬體須為全新;投資抵減的金額不包括安裝費、進口稅費、維修或維護費、教育訓練費等其他費用。
智機投資完成投資年度的認定,軟硬體及技術係以交貨年度認定,若分批交貨則應以各批交貨年度認定;資安技術服務係以技術服務提供完成年度認定,資安服務則是以服務開始提供年度認定。
此外,應於完成投資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4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止,登錄「智慧機械與5G系統及資安產品或服務投資抵減申辦系統」完成線上填報申請。
陳建宏表示,申請適用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的相關規定較簡單,相對的,申請適用智慧機械投資抵減之相關規定雖相較複雜,但若符合投入智慧升級轉型及提升資安防護而購入智慧機械、5G或資安相關支出,可爭取5%或3%的減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