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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再婚人數逾4萬 重組家庭財產怎分配?專家給答案

    2025-02-04 14:26 / 作者 徐筱嵐
    台灣的重組家庭越來越常見,專家建議事先規劃財產分配。資料照
    知名藝人大S(徐熙媛)因流感併發肺炎猝逝,令外界不勝唏噓,其兩段婚姻及遺產繼承成討論話題。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2023年台灣離婚及喪偶人口再婚率,男性為1.87‰、女性達1.94‰,全年再婚人口總計4萬4435人;專家提醒,重組家庭越來越常見,由於組成恐涉及前一段婚姻的子女,建議需事先規劃的財產分配。

    統計顯示,六都當中,再婚率最高的是桃園市,男性2.27‰、女性2.39‰,而雙北的女性再婚率低於男性,桃園以南的四都,女性再婚率則高於男性,男性再婚狀況也比北部高,反映出再婚意願和狀況也有南北差異。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分析,雙北女性就業率高,經濟力佳、自主性強,許多人重視事業更勝於婚姻,不一定以再婚為目標,反之南部家庭觀念較傳統,男女都更期待有個圓滿家庭。另觀察近十年再婚人數,再婚人數最高的是2015年4萬7386人,2020至2021年是疫情最嚴峻時刻,多數經濟活動或計畫都被打亂,因此2020和2021年再婚人數都不到4萬人,其餘各年的再婚人數介於4.3到4.7萬人之間。

    台灣房屋加盟事業總部法務協理游璿樺指出,多數的夫妻沒有特別約定就屬於法定財產制,即針對兩人財產,區分婚前和婚後資產,在結束婚姻關係或繼承時,可向夫妻一方主張「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針對兩人婚後財產扣除掉各自債務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可針對各自剩餘財產差額的部分,請求分配差額的一半。

    游璿樺提醒,如雙方婚前財產差異較大,或因各自有前一段婚姻子女,也可考慮採約定為「分別財產」或「共有財產」,就沒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而在面臨繼承時,若沒有遺囑分配,則可依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方式,被繼承人所持有的房產和其他財產,由配偶和其直系子女均分,避免多餘紛爭,建議重組家庭的再婚者可以在婚前先討論財產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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